中体倍力半年三店停业 预付费制度的中国困局

新浪财经   2011-04-15 10:08
核心提示:事实上,对于健身、美容等这类消费性预付款的管理,目前中国还没有监管规定,消费者很难保障自己的权利。而在美国等发达国家,会员预付款管理非常严格,有严格的准入门槛、专门银行账户进行托管,除此之外,还需要有健全的保证金制度,确保商家撤离时能有一笔资金补偿消费者。

  14日早上十点左右,黄明(化名)终于拿到了自己的物品。历经两周时间,中体倍力阳光100店的店门在警察介入下才得以打开。这已经是半年以来中体倍力第三家停业的店面了。据了解,去年9月份停业的建外SOHO店会员至今还没能拿到锁在店里的个人物品,而去年12月份关闭的上京店会员到现在也没能拿到退款。

  直营和加盟管理大不同

  4月1日阳光100店贴出停业通知,第二天,中体倍力公司就发布声明,撇清关系,称此事系加盟公司所为,与中体倍力公司总部的经营无关。

  中体倍力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9月7日,由中体产业(7.78,0.01,0.13%)股份有限公司与美国倍力健身公司合作成立。资料显示,中体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家体育总局控股的唯一一家体育上市公司。

  在中体倍力的官方网站上,显示其在北京共有10家加盟店。但仔细了解才发现,虽然都是加盟店,店与店之间却大不同。据中体倍力负责加盟业务的工作人员介绍,十家店中有四家属于直营店,其他六家则是加盟店。阳光100店就属于后者。

  该名人员介绍,直营店是由中体倍力自己出资、选址、管理的店面;加盟店则是另有独立法人投资经营,中体倍力提供一定的服务和帮助,并授权使用公司标志,但不负责具体业务。

  “阳光100店是由北京三环健身有限公司独立投资经营的健身俱乐部,与中体倍力公司之间是标志授权使用的关系,双方各为独立的法人。根据签署的有关协议,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中体倍力在官方声明中如此表述。

  广东省联合发展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金键认为,中体倍力这种说法并不成立。作为总公司,对于加盟店应该负起管理监督的职责,并非只有标志授权使用的关系。

  对于加盟店和直营店之间的不同,消费者并不清楚。会员方圆表示,当时就是看俱乐部是“中”字头的公司,才放心成为会员的。在和俱乐部签署合同的时候,落款均为中体倍力阳光100。至于是加盟店还是直营店,从未有人对会员做过明示。

  而中体倍力对直营店撤店的处理办法,也没有多么让人满意。上京店属于中体倍力的直营店,但在去年12月份由于拖欠物业费撤店时,也只是告知会员可以转去望京店,不能退卡。部分不愿意转店的会员直到今天也没能拿到退款。

  俱乐部和物业互相推诿

  相比而言,中体倍力建外SOHO店会员们的遭遇最惨。去年9月份,该店突然关闭,后来承诺将会员们转去阳光100店,结果没过多久,阳光100店也关门了。部分会员的私人物品至今仍被锁在建外SOHO店内,不知何时才能取出。

  建外SOHO和阳光100两间店面同属北京三环健身有限公司经营,截至今日,该公司老板马来西亚籍外商陈明财仍未现身。

  中体倍力阳光100健身俱乐部何经理对新浪财经表示,停业并不是中体倍力的意愿所在,而是物业强行为之。据悉,由于中体倍力拖欠物业8万元的水费,3月31日晚上,阳光100物业强行锁门,并以俱乐部的名义在门外张贴暂停营业的通知。

  对于俱乐部的这一说法,多数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不愿回应,只承认俱乐部拖欠水费的事情。中体倍力停业成为一个谜团,面对两方说法,会员难以做出评断。

  “谁干的不重要,重要的是谁来为我们负责。”一名会员在他们自发组建的QQ群里说。

  在阳光100店停业之后,会员们就一直在为“谁来负责”伤神。每一方都有自己的理由,但受到伤害的却是会员们的利益。据会员介绍,在停业之前的几天,中体倍力阳光100店仍然在招揽会员,不少新加入的会员损失惨重。据估计,此次中体倍力阳光100店停业,涉及金额大约有上千万元。

  预付费制度的中国困局

  中体倍力接连三家店面关闭,青鸟健身于今年1月宣布暂停5家店面营业,健身行业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据业内人士介绍,近年来北京、上海等主要城市租金飞涨,健身馆占地面积较大,首当其冲。如中体倍力对加盟店的首要要求便是足够大的健身空间,要求房屋面积不得低于2000平米,同时最好带游泳池。如此一来,租金压力可想而知。再加上近年来不少中小健身俱乐部涌入,大打价格战,会员会费不断下降,利润空间严重被挤压。

  准入门槛低、价格混战、行业标准缺失、政府监管缺位,就是在这样的土壤上,中国健身行业却敢于效仿欧美实行预付费制度。

  事实上,对于健身、美容等这类消费性预付款的管理,目前中国还没有监管规定,消费者很难保障自己的权利。而在美国等发达国家,会员预付款管理非常严格,有严格的准入门槛、专门银行账户进行托管,除此之外,还需要有健全的保证金制度,确保商家撤离时能有一笔资金补偿消费者。

  但在国内尚未建立起对预付款项的监督管理制度,一旦资金链紧张,企业无力经营,常常出现恶意逃债的情况,消费者权益无法得到维护。

  会员徐女士表示早在建外SOHO店出了问题的时候,她就开始担心阳光100店会不会也出现类似的事情。“还想着早点把卡用完,还能减少点损失。”但她没想到,事情会来得这么快。

  如今,为了讨回说法,会员们自发组织起来,给消费者协会、市长热线打电话,向朝阳区公安分局报案,但至今仍然没有进展。

  不过,何经理称目前朝阳区公安分局已经开始介入调查,相信一个月的时间就能够给会员最后的答复。对于会员因此遭受的损失,何经理表示,将会予以补偿,例如延长一个月的会期。( 淑静/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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