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发集团半年综合利润13.4亿 商业物业大幅增加

观点地产   2011-08-29 09:20
核心提示:明发认为,平均售价上涨的主要原因是物业组合改变,上半年,南京明发商业广场、合肥明发商业广场及无锡明发商业广场交付的商用物业大幅增加,这些商用物业的相应平均售价为15879元人民币,2010年同期为11397元人民币。

  8月26日,明发集团发布2011年中期业绩公告称,截止今年6月30日,公司未经审核综合收益约为15.875亿元人民币,同比上涨165.4%,未经审核的毛利约为7.97亿元,同比增长431%。

  公告表示,毛利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完成后出售并支付的物业面积增加所致。上半年明发出售及交付的总建筑面积分别为179586平方米和80676平方米,同比增加122.6%。

  另外,上半年明发集团权益持有人应占未经审核综合利润约为13.409亿元人民币,同比上升10.1倍。未经审核每股基本盈利约22.3分人民币,同比上张10.2倍。明发集团表示,董事会不建议派付上半年任何中期股息。

  销售均价方面,公告显示,上半年明发实现每平方米平均售价为8412.7元,同比2010年每平方米平均售价6612.8元人民币上涨了27.2%。

  明发认为,平均售价上涨的主要原因是物业组合改变,上半年,南京明发商业广场、合肥明发商业广场及无锡明发商业广场交付的商用物业大幅增加,这些商用物业的相应平均售价为15879元人民币,2010年同期为11397元人民币。

  对于未来的发展展望,明发集团还称,均衡的物业组合使公司能在不稳定的环境中仍能整体上稳健发展的关键,截止上半年,住宅物业占公司建筑面积为47.2%。公司将继续分配约30%至50%的商用物业作为公司持有的投资物业,此外,公司将出租工业物业来获取租金收入。

  明发认为,虽然伴随着房地产调控,房地产市场将出现波动,但长期而言,中国住宅需求仍会保持旺盛,政府不仅会加速行业整合,强化优胜劣汰的市场机会,也会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其表示,在这样的环境下,明发将通过采取谨慎的投资发展策略,将专注于长三角沿岸的物业市场以及泰州、天津、潘阳、长沙及盘锦等国内迅速发展的地区。

  (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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