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城签署福建福清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投资40亿元

观点地产网   2012-09-12 22:16
核心提示:大名城9月12日晚间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已于9月6日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报名参与福清市观溪新区综合整治土地一级开发合作项目,并支付项目保证金10亿元的决议。

   大名城9月12日晚间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已于9月6日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报名参与福清市观溪新区综合整治土地一级开发合作项目,并支付项目保证金10亿元的决议。

  大名城表示,董事会同时授权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如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被选定为合作开发方,将由其与政府签署正式合作开发协议。

  此后,9月7日,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作为福清市政府确定的合作开发企业,已与福建省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签署了关于《福清市观溪新区西片区土地一级综合整治及开发项目协议书》。该次合作开发面积约为3500亩,土地综合整治及开发项目总投资约40亿元人民币。

  大名城认为,该协议合作项目采用10%资金成本加溢价分成回报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公司的年总投资收益率在10%以上,投资回报相对较高且风险较小,进一步增强公司持续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资料显示,福建省福清市观溪新区综合整治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涉及福清市龙江街道和宏路街道土地约3500亩,该项目的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商住综合用地、星级酒店、商务办公用地及其公共配套建设用地,项目具体规划用地性质,依据福清市人民政府审定的该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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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大名城名城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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