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海峡奥体中心地块7.8亿起拍 须建五星级酒店

观点地产 刘满桃   2012-11-08 16:53
核心提示:编号为2012-13号的仓山区三环路东侧,洪湾路西侧,湾边大桥以北,海峡奥体中心2#地块,土地面积为134789平方米(合202.18亩),为商服(商业、酒店)、住宅用地,1.0<容积率≤1.6(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2.0万平方米(不含酒店建筑面积),酒店建筑面积不低于4.0万平方米),起始价78000万元。

  11月8日,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公告表示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福州市区2012-12号、13号两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鼓楼区和仓山区各一幅,总起始价约为8.5亿元。挂牌时间为2012年11月28日至12月7日。

  出让公告显示,2012-12号宗地位于鼓楼区福飞南路以西,市委统战部办公大楼西侧、天祥山庄南侧。土地面积2656平方米(合3.98亩),为商服(商业、办公)用地,2.0<容积率≤3.0(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1600平方米且为集中式),建筑高度控制在50米以下(含50米),起始价6950万元。

  据公告要求,12号宗地竞得人应建设计容面积不低于7969平方米,地块建成后所有建筑面积,由鼓楼区指定单位整体回购,回购价格为8300万元,回购款支付方式按照鼓楼区提供的回购协议确定。

  此外,编号为2012-13号的仓山区三环路东侧,洪湾路西侧,湾边大桥以北,海峡奥体中心2#地块,土地面积为134789平方米(合202.18亩),为商服(商业、酒店)、住宅用地,1.0<容积率≤1.6(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2.0万平方米(不含酒店建筑面积),酒店建筑面积不低于4.0万平方米),起始价78000万元。

  按规划,该项目商品住宅套型面积120平方米以下住宅总建筑面积应占项目内住宅总建筑面积的70%以上。

  13号宗还规定建筑高度控制在50米以下(含50米),但出让公告又补充,如征得空军部队同意,建筑总高度可突破机场限高,若建筑高度大于50米且不超过80米,则容积率可调整为2.1以下(含2.1);若大于80米且不超过100米,则容积率调整为2.3以下(含2.3);若大于100米且不超过120米,则容积率调整为2.5以下(含2.5)。但竞得人应按成交的楼面地价补交该部分建面相应的土地价款。

  公告还明确,13号宗地申请人须为总部注册地在福州,并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同时,申请人必须与洲际酒店(需求面积:30000-50000平方米)集团所属洲际酒店、万豪酒店(需求面积:50000-100000平方米)集团所属丽丝卡尔顿酒店、希尔顿酒店集团所属希尔顿酒店、凯悦酒店集团所属凯悦酒店其中之一签订本酒店项目运营管理合作意向书。

  据此,竞买人应承诺,引入的酒店品牌应为五星级酒店,投资强度不低于1.5万元/平方米(不含地价);酒店开业时必须引进上述品牌酒店之一,否则应支付违约金1亿元人民币。竞得人应承诺酒店须在2015年8月底前建成投入使用。

   

{{num}} 全部展开
0

好文章,支持一下!

0

好文章,收藏起来!

本文转载来自:观点地产 刘满桃,不代表赢商网观点,如需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赢商网,电话:020-37128209;邮箱:news@winshang.com
参与评论
未登录
你可能感兴趣
添加到收藏夹
×
×扫描分享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