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资产30天瘦身逾4亿元 文峰股份董秘称不清楚

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韩迅   2012-11-15 11:20
核心提示:仅仅一个月,在文峰股份收购完文景置业的全部股权之后,其净资产少了逾4亿元,此中玄机令人费解。记者以此问题询问文峰股份董秘时,张凯表示他对此不太清楚,还需要研究。

  一家上市仅一年半的公司,即卷入了信息披露违规的事件中。

  11月14日,文峰股份发布关于江苏证监局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公告:因2011年向关联方南通文景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文景置业)提供借款47619.42万元,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也未作为关联交易依法披露,江苏证监局对公司采取了出具警示函措施。

  受此影响,文峰股份当日股价出现下跌,并创出上市以来的新低12元。

  说不清的关联关系

  资料显示,文景置业原为文峰集团的控股公司,主要是为开发南通市文峰城市广场(南通二店)成立的项目公司,从事商业地产开发。

  正是基于对文景置业的看好,2011年7月14日,文峰股份决定收购文峰集团及南通市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大地房地产,即文峰集团参股公司)所持有的文景置业50%股权,转让价格为5600万元。

  2011年8月8日,文峰股份决定对文景置业增加后续投入不超过5亿元。

  也正是此份决定,导致了文峰股份最终出现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况。实际上,这份议案是需要提交股份东大会审议的,且需要作为关联交易进行披露。

  但文峰股份并未履行上述义务。

  “这实际上是个双方理解的问题,我们认为仅持有文景置业50%股权,不存在并表的情况,因此也不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而我们去年8月收购文景置业的时候,是通过股东大会同意的。”文峰股份董秘张凯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至于未作为关联交易披露,张凯认为,这也是个理解偏差的问题。“证监局认为是借款,而我们的理解仅仅是增资而已。”

  这一增资本质是向文景置业提供了借款,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作为文峰股份的关联方文景置业在获得公司借款时,是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而文峰股份并没有做到这一点。

  江苏证监局此次出具的警示函还包括“文景置业项目含有房地产开发和酒店业务,文峰股份收购文景置业全部股权后,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现有业务将有可能构成同业竞争”。

  对此,张凯告诉记者,主要是指酒店业务这一块,“公司未来会出售这块酒店资产,或者利用租赁方式规避同业竞争,这是很容易解决的。”

  玄机重重

  实际上,在当初收购文景置业的时候,文峰股份的收购行为就备受市场质疑。

  资料显示,文景置业最早由上海新世界丽笙大酒店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独资设立。

  2010年1月9日,丽笙酒店将其持有的文景置业,以2000万元转让给文峰集团。

  2010年7月1日,文景置业增资后,股权比例变成自然人施展出资额为4900万元,股权比例为49%;大地房地产出资额为2600万元,股权比例为26%;文峰集团出资额为2500万元,股权比例为25%。

  2011年6月3日,文峰股份A股上市,文峰集团和大地房地产分别将所持有的文景置业25%的股权转让给文峰股份;施展则将所持49%股权转让给南通新景置业有限公司(下称新景置业,施展为其法人代表)。

  至此,文景置业股权比例变为新景置业持股49%、文峰股份持股50%、大地房地产持股1%。

  2011年11月1日,大地房地产再度将1%文景置业股权转让给了新景置业。

  2012年6月18日,文峰股份公告收购新景置业所持有的文景置业50%的股权,转让价格为注册资金5000万元加溢价2亿元,合计2.50亿元。

  对于投入金额5000万元的新景置业来说,一年时间即赚得2亿元利润。文景置业这个原先由文峰集团作为开发主体的商业地产项目,转而成了主营商业零售的文峰股份的全资项目,而其间进出的原文景置业股东们则“巧妙地”借助上市公司资金实现了利润。

  而在地产低迷的背景下,文景置业能给文峰股份带来实实在在的收益吗?

  文峰股份2012年半年报显示,截至今年6月30日,文景置业的净资产仅为8514.2万元,净利润为-237.11万元。

  而根据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5月31日,文景置业经评估的净资产为50897.47万元。

  仅仅一个月,在文峰股份收购完文景置业的全部股权之后,其净资产少了逾4亿元,此中玄机令人费解。

  当本报记者以此问题询问文峰股份董秘时,张凯表示他对此不太清楚,还需要研究。

  但是,文景置业何时能够盈利尚无定数。对于文峰股份来说,这桩被“借壳”的商业地产项目并不是看上去“那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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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文景置业文峰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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