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棋子湾开发纠纷或将和解 11年内连续6场官司

21世纪经济报道   2013-03-15 15:13
核心提示:作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17个重点景区之一,棋子湾一直身陷昌江棋子湾琼昌旅游开发公司(简称“琼昌公司”)和昌江县地方政府的纠纷漩涡中,11年内连续6场官司使其开发踯躅不前。如今,棋子湾再度迎来其第七场诉讼。

  作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17个重点景区之一,棋子湾一直身陷昌江棋子湾琼昌旅游开发公司(简称“琼昌公司”)和昌江县地方政府的纠纷漩涡中,11年内连续6场官司使其开发踯躅不前。如今,棋子湾再度迎来其第七场诉讼。

  作为当事人之一,琼昌公司总经理陈琼帮对记者表示,11年的官司纠纷,对其与家人已“尽力憔悴”,并希望与政府达成一个合适的和解方案。

  3月7日,该案已在海南省高院开庭。此前,昌江黎族自治县政府再次以该案的判决适应法律法规错误、判决结果已严重影响该县对棋子湾度假区开发为由,请求省院对此案提起再审。

  海南省高院已于2005年及2006年间,做出了维护“琼昌公司合法权益”及“昌江两级政府赔偿琼昌公司73万余元”两个终审判决,且政府已对琼昌公司做出赔偿。

  “利益惹的祸。”海口市一位对该案观察已久的法律人士对记者表示,琼昌公司起初拿下棋子湾时的地价仅为数千元/亩,如今该区域地价飙升至约130万元/亩,“如果按当初的地价给琼昌公司办土地证,显然不太合适”;琼昌公司起初和政府签订的旅游开发协议书,也不是完备的合同,这同样是矛盾的纠纷所在。

  据记者了解,3月7日的庭审并未做出判决,但多年的拉锯争执,政府与企业双方都表达了和解的意愿。琼昌公司当庭递交了和解方案,但由于政府代理人方面只是昌江县国土局和昌化镇负责人、律师三方出席,只能作为一般代理,故法院未能组织当庭调解。

  纠纷始末

  如果时间再倒回到2001年,陈琼帮说,他绝不会选择去开发棋子湾。

  2001年5月31日,经昌江黎族自治县政府同意,昌化镇政府以书面协议,将棋子湾旅游项目交给琼昌公司开发,使用的核心区域用地面积为50亩,并给予琼昌公司选择部分公共用地、公共海滩开发景点的权利,,期限为50年。

  在该地土生土长的陈琼帮说,彼时棋子湾不为人所知,通往棋子湾的道路也是土泥路,“我们进去之前,这里没有什么人来开发”,但其以商人的直觉认定其中蕴藏较大商机。

  记者在数份文件中看到,时任昌江县县长吉延军还责成县政府职能部门办理相关的立项选址、环境评估、土地划拨和发放规划许可等手续;昌江县建环局、计划局、林业局、物价局等数个部门均对该项目签字同意。

  《协议书》签订之后,琼昌公司先后投入300多万资金对棋子湾景点进行了开发,开发内容包括修建旅游设施、广告宣传、注册商标、成立棋子湾网站等,一年之后,棋子湾由默默无闻开始变身为海南初具知名度的旅游景区。

  不过,琼昌公司对棋子湾的开发在一年半后戛然而止。2003年2月11日,昌江县政府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并通过了一份《县长办公会议纪要》,要求解除与琼昌公司所签协议,随后琼昌公司在棋子湾所投的所有旅游设施被拆除。

  不过,该份会议纪要同时承认琼昌公司对棋子湾旅游度假区的前期宣传、开发工作“功不可没”,“对此给予充分的肯定和感谢”。

  在陈琼帮看来,昌江两级政府单方解除与公司的行政合同没有法律依据,故于2003年9月将昌江两级政府诉至法院。

  此案从海南省中院一直打到海南省高院,由此引起国内法学界的注意及观摩,而两审均认定琼昌公司胜诉的判决最终写入中国政法大学教材中。

  根据海南省高院的终审判决,认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承认琼昌公司在棋子湾开发的经营权,并判令昌江两级政府共同赔偿因其侵犯琼昌公司经营权而给该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730390元。

  和解方案

  2008年,琼昌公司拿到政府的赔款,但当地政府并未发文恢复该公司开发棋子湾的相关手续,这使得琼昌公司无法办理约定的50亩土地使用权证。

  2010年2月,琼昌公司向昌江县国土局提出50亩旅游用地的申请;当年6月,昌江县国土局下达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称,没收琼昌公司非法占有棋子湾的旅游用地和设施,并处罚款3613元。

  2012年5月13日,琼昌公司将昌法两级政府诉至海南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令两被告为原告完善50亩土地的用地审批手续;同月,昌法县政府认为先前该案判决错误,请求海南省高院提起再审。

  昌江县政府在答辩中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琼昌公司所申请的50亩建设用地土地位置,并不符合我国土地法律中土地利用总体有关强制性规定;琼昌公司依据《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及文书所主张的权利违反国家土地法律的基本规定,因为乡镇政府无土地出让权;用地年限50年的约定,违反国家法律中关于旅游用地的出让年限“最高为四十年”的规定,因此协议应属无效。

  同时,伴随着2010年《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出炉,雨润集团、阳光城集团、海南恒盛元国际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已开始介入棋子湾的开发。

  昌江县一位知情人士透露,雨润集团拿地的成本是30多万元/亩,“恒盛元集团进入较晚,拿地的价格是90多万元一亩”,而现今地价在130万元/亩左右。

  以130多万元/亩的地价,对应琼昌公司50亩的土地,总价值约为6500多万元。

  陈琼帮说,多年官司已让其身心俱疲,“我们愿意按照当地拆迁的地价给政府,然后给我们办理土地证”;公司也愿意配合政府做旅游开发规划,“公司也可以引入大的企业共同开发棋子湾”。

  “当地拆迁的价格是5万-6万元/亩,这个价格政府也不会同意。”前述法律人士认为,此前双方签订的《协议书》有较多瑕疵,套用现行法律确实行不通,历史问题也难以单纯用11年前不规范的方式解决,“双方或许可以解除先前的《协议书》,签署新的开发协议,在确保国家土地出让金稳定入库和琼昌公司利益的基础上,让琼昌公司参与棋子湾部分项目的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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