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发集团2012年净利17.7亿 同比增长10.5%

观点地产 陈业   2013-03-19 16:27
核心提示:2012年,明发集团(国际)有限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综合利润约为人民币17.7亿元,较2011年增加约10.5%。

  3月19日,明发集团(国际)有限公司公布2012年年度销售业绩显示,2012年其综合收益约为人民币37.4亿元,较2011年增加约25.6%。

  2012年,明发集团(国际)有限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综合利润约为人民币17.7亿元,较2011年增加约10.5%;于2012年,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分别为人民币29.0分及人民币20.4分,较2011年分别增加约9.4%及降低约22.1%。

  其中,综合利润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明发集团(国际)有限公司于2012年毛利下降约人民币3.287亿元与除税后出售收益增加约人民币8.22亿元,以及该集团于2012年的投资物业及衍生金融工具除税后公允值收益由2011年的约人民币11.32亿元降至2012年的约人民币8.09亿元的影响相抵销。

  于2012年度,明发集团(国际)有限公司的合约销售创历史新高,总建筑面积及销售额分别为70.7万平方米及约人民币53亿元。

  另在毛利方面,于2012年,明发集团的毛利约为人民币11.91亿元,较2011年下降约21.6%,而毛利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物业组合发生了变化。于2012年及2011年,住宅物业销售分别占销售额的80%及44%。整体看来,住宅物业的毛利不及商用物业的毛利。

  报告期内,明发集团销售并交付予客户的物业总建筑面积约为49.98万平方米,较2011年增加约72.1%。而交付物业面积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由于2012年漳州明发商业广场及无锡明发国际新城部分工程竣工后交付更多住宅物业所致。

  另于回顾年度内,明发集团交付并确认为销售额的物业于2012年的平均售价为每平方米人民币6958.2元,较2011年下降约28.5%。售价下降乃主要由于2012年物业组合变更以及交付的住宅物业增加所致。

  同时,于2012年,明发集团(国际)有限公司的平均销售成本为每平方米人民币4846.9元,较2011年增长约3.3%。有关增长乃由于2012年的整体建筑成本上涨所致。

  于2012年12月31日,明发集团(国际)有限公司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总额约为人民币6.801亿元。须于一年内及一年后偿还的银行贷款及其他借款分别约为人民币56.473亿元及人民币15.406亿元;利息开支合计约为人民币7.187亿元。

  对于未来的发展策略,明发集团(国际)有限公司表示,将透过稳步增加土地储备于二线及三线城市进一步加强其商用物业领域及住宅物业领域的基础。同时,将通过增加投资物业提高稳定及经常性租金收入。

  明发集团(国际)有限公司还称,将继续维持均衡的物业组合,并与中国当地政府展开合作,以透过签立谅解备忘录推动城市化进程,而其相信,尽管房地产措施近期内将不会放宽,但集团于2013年的财务表现及业务展望将保持平稳。

{{num}} 全部展开
0

好文章,支持一下!

0

好文章,收藏起来!

文章关键词: 业绩报告明发集团
本文转载来自:观点地产 陈业,不代表赢商网观点,如需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赢商网,电话:020-37128209;邮箱:news@winshang.com
参与评论
未登录
你可能感兴趣
添加到收藏夹
×
×扫描分享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