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通报各地主管部门近期查处的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典型案件,共涉及8家违规企业,罚款总金额达1000多万元。
据披露,山西富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的“富基翡翠郡”项目,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开盘销售,已售的146套住房均未进行明码标价;
山西大和昌业科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大和昌业”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开盘销售,已售的162套住房均未进行明码标价;
辽宁省沈阳中冶溪湖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溪湖芳庭”项目,2012年5月、6月和8月分三批办理预售许可证,合计1421套商品房,截至检查尚未对外公开房源并明码标价销售;
黑龙江省绿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的“荷兰城”项目,批准预售的1010套房源未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河南上林置业公司委托河南恒辉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销售的“正商城和园”项目,其中604套房源未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开盘对外销售;
河南煤化建业房地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市同致行物业顾问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销售的“建业贰号城邦”项目,192套房源未在规定时间内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北京慧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滨河丽舍”项目,将26套未售房源标示为已售状态;
北京新华联伟业房地产有限公司销售的“运河湾”项目,将24套未售房源标示为已售状态。
发改委表示,上述房地产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已经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合计对上述房地产企业共处以1000多万元的罚款。公开通报上述典型案件的目的,是提醒所有房地产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督促所有被查处的房地产企业积极进行整改,切实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对于整改不力的房地产企业,还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与此同时,发改委进一步强调,房地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要求,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一次性公开所有可售房源,明确标示所有可售房源的价格及相关信息,不得把明码标价变成“口头告知”,不得采用拖延开盘时间或者控制房源等手段捂盘惜售,故意制造房源紧张气氛;不得标示虚假信息或使用欺骗性、模糊性的语言误导消费者,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中冶置业和建信信托将为有限合伙人,中冶国际投资将为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50亿元。
7月22日,由中冶德贤公馆主办,赢商网天津站承办的”以德为邻 乐享生活——商业街品牌商户签约大会”在中冶德贤公馆营销中心璀璨开幕。
建业集团物管公司“建业新生活”于近日通过聆讯,将于本周开薄。2016年至2018年建业新生活的在管建面分别为1679万㎡、2036万㎡、2569万㎡。
富力将在郑州的唯一两个项目控制权转予建业,其中五龙新城为纯住宅,尚悦居分住宅与商业两部分,商业部分为11万㎡富力建业凯悦广场。
建业商业总裁张子玉认为,对商业地产来说,现在不是寒冬,反而是一个更好的开始。未来建业商业会走出河南,但走出去的方式是“以轻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