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国际:上海外滩地王案判决公正 如遭上诉将继续维权

和讯网 作者:施辛易   2013-04-25 16:56
核心提示:4月24日晚间,“外滩地王案”首轮胜方复星国际发布公告说明该案进展。公告中称判决公正,对潘石屹等在判决后发布联合声明称将继续上诉高院,复星国际表示将继续维权。

  4月24日晚间,“外滩地王案”首轮胜方复星国际发布公告说明该案进展。公告中称判决公正,对潘石屹等在判决后发布联合声明称将继续上诉高院,复星国际表示将继续维权。

  4月24日上午,广受地产界瞩目的外滩地王案暂告一段落。上海一中院判定原告复星胜诉,证大、绿城与SOHO中国间的转让协议无效。宣判后,潘石屹联合证大董事长戴志康、绿城董事长宋卫平签字发布声明称对该结果“深表失望和遗憾”,并表示将继续上诉至上海高院。

  对此,胜方复星国际在晚间发布公告称该判决结果“对恶意串通规避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交易行为依法判决无效,本公司认为本判决维护了法律的公正”。同时,公告中还明确表示,如SOHO中国等被告方上诉,公司将“继续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以迎战。

  另据和讯网了解,该案判决书中,对一审关键点复星究竟是否具有“优先购买权”做出了重点说明。一审中,原、被告双方曾就该问题当庭激辩,被告方称外滩地王项目公司的母公司“海之门”与被告三方交易无任何关系,因此作为海之门50%股权的复星方面不具备“优先购买权”。

  对此,判决书中表示,尽管被告方的交易绕开了目标公司,转而收购目标公司(即“海之门”)上一级公司,但“被告之间关于股权交易的实质,属于明显规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72条规定,应依法确认为无效。”一审时即有法律界人士指出,SOHO中国收购目标公司(即“海之门”)上一级公司股权的做法如被判定有效,则将成为法律界关于“优先购买权”的一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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