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建社区商业网点面积不得低于总面积10%

山西晚报网   2013-04-26 14:22
核心提示:各市网点规划应注重民生,保障社区公益性商业网点,规划“15分钟便民商圈”,商业网点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10%。

  出家门步行5分钟可达便利店,步行10分钟可达超市、餐饮店,驱车15分钟可达购物中心;今后,投资者在我省如果想要新建、改扩建大型商业中心,就必须经过项目听证关……25日,由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建厅等5部门,联合制定 《关于加强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已正式出台。

  保障社区公益性商业网点规划“15分钟便民商圈”

  最近几年,我省有些新建小区缺少合理而必要的商业网点配套。便利店、小型超市及餐饮等基本的配套服务网点明显不足;有的地方大商场、大超市盲目投资、重复建设。而停建和下马等手段只能治标,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出台才能根治这种恶性竞争。

  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各市网点规划应注重民生,保障社区公益性商业网点,规划“15分钟便民商圈”,落实新建社区商业服务设施面积规定。今后,规划新建社区超市、菜市场、便利店、餐饮店、美容美发店、家政服务店、维修店、洗染店、医药店、回收站等居民生活必备商业网点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10%。

  新建大型商业网点要先进行听证

  大型商业网点(包括新建、改建或扩大至营业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零售网点和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交易市场)的改造和新建,需进行专项设计及可行性分析。

  商业设施有很强的公共属性,城市里面建一个大商场,常会出现商场开张营业,出入路口影响城市交通的现象,而城市因为交通造成的损失难以估量;另外,商业设施是大量聚集人口的地方,会带来很多安全隐患。此外,还有噪音污染等问题。

  今后,各市要制定和实施设立大型商业设施建设项目听证办法,对新建和改扩建一定面积以上的大型商业设施项目要组织听证,调控大型商业网点布局与业态结构不平衡,促进大中小商业网点协调发展,防止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

  商业网点用途和性质不得随意改变

  大型商场对同一商圈内的中小商家,具有相当强的杀伤力。由于其投资额大,建成后用途又不易调整,往往沉淀大量资金;更重要的是大型商场如果设置不当,将对整座城市的负面影响非常大。《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各市要依据社区公益性业态标准,明确社区居民必备商业网点数量、建筑面积、业态结构、空间布局、建设时序等指标,为各市政府公建、回购、回租等提供便利。

  省商务厅等五部门要求,今后在我省要严格社区商业网点用途监管,不得随意改变社区必备商业网点用途和性质,如要更改需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拆迁改建时,应有过渡替代网点,保证改建前后社区必备商业网点基本服务功能不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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