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放开小城市落户限制 中国将再造10个区域性城市群

观点地产网   2013-07-12 15:41
核心提示:对于关键的户籍制度改革,则是全面放开小城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合理设定特大城市落户条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

  7月11日消息,在近日结束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对大会作了《国务院关于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在《报告》中,城市群的相关发展战略已经被列为城镇化健康发展的重点之一。

  《报告》显示,大量农村转移人口的涌入已经让城市社会面临严峻的挑战,现实就是被纳入城镇人口统计的2亿多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未能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保障性住房等方面平等享受城镇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现行户籍管理、土地管理、社会保障、财税金融、行政管理等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固化了已经形成的城乡利益失衡格局,制约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

  针对当前可预知的城镇化困境,徐绍史表示,接下来,国务院将围绕四大战略重点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优化城市化布局和形态、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

  此外,徐绍史还透露,在未来城镇化进程中,要按照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的原则,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兼顾异地就业城镇人口,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而对于关键的户籍制度改革,则是全面放开小城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合理设定特大城市落户条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

  上述人士还表示,今后在城市群发展中,力求优化提升东部地区城市群,培育发展中西部地区城市群。

  发改委对城市群的发展目标是,下一步京津冀、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将向世界级城市群发展,另外再打造哈长、呼包鄂榆、太原、宁夏沿黄、江淮、北部湾、黔中、滇中、兰西、乌昌石等10个区域性城市群,在这10个城市群中,中西部地区占据大半名额。

  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副会长杨重光也表示,城市群的发展重在质量,必须要考虑城市本身的结构和环境的容量,在没有很好的内部结构和各个环境相互协调的作用下,很难得到一个好的发展结果,所以他主张城市群的发展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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