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顾一
8月20日,在白塔路与白龙路的交叉口,不少市民聚集在一起表达不满。记者走访了解到,这些市民为原昆明纺织厂(简称昆纺)职工或住户,之所以这样做是希望引起社会对昆纺片区征收安置补偿方面的关注。他们中大部分人对昆纺改造中出现的问题表示疑惑和不解。
原昆纺地块征地拆迁引关注
市民胡先生爆料:白塔路与白龙路的交叉口有群众在路边挂白色横幅好多天了,横幅的大概内容与征地拆迁有关。
8月21日上午10点,记者来到白塔路与白龙路的交叉口看到,道路两边都挂上了白色横幅,白塔路的公交车站台后不少群众围坐在一起,占满人行道。横幅挂在道路一侧的建筑物上,近百名中老年群众聚集在路边。人群中原昆明纺织厂的职工蒋女士介绍,大家来这里静坐是因为对原昆纺片区项目推进存在质疑,同时对正在施工的“110kv席子营输变电工程”(简称变电工程)是否合法也存在疑问。
“我们在这里反映问题已经快一个月了,从我们掌握的各种情况看,身后已经盖好的这栋输变电站房子及相关施工地段的征收、施工许可都存在问题,他们必须马上停止。”蒋女士说,昆明纺织厂片区从2006年拆迁开始,原来厂里的住户和职工都对征收安置赔偿方面存在不满。
在有争议的变电工程地址上看到,一栋房屋已经建起,周边还有一些工人正在施工。“这个地块是原昆明纺织厂的146—2号地块,属非破产资产。本来变电站原来选址在席子营附近的146—9号地块,如今那里建成了小游园,变电站又建在了2号地块。”蒋女士说,当前昆纺的老职工关注的问题在于,为何要将变电站的地块进行变更?而当前在建的地块是否按照流程进行地块最基本的土地招拍挂、听证等手续?施工方是否获得相关的审批手续?
在对这些市民的采访中,记者搜集了很多群众有质疑的问题,包括整个项目的签约率是否伪造?拆迁指挥部签署的拆迁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率等焦点问题。从27日开始,记者将带着这些市民的疑虑,采访相关部门,为他们答疑解惑。
变电工程改址是为解决多片区供电安全
针对为何要在现在的地块上建设席子营变电工程的焦点问题,26日,记者来到昆明市供电局,该局基建部副主任马韬介绍了席子营变电站建设的来龙去脉。
马韬说,电网是特殊的公益性基础设施,承担着电力运输、保障电力供应的重要任务。席子营片区以前主要靠桃园、白龙寺、张官营3个变电站来提供。随着这一片区的发展,城市用电负荷增长较快,预计2015年这一片区的用电负荷将达10.5万千瓦,电量达到5.04亿千瓦时。为满足白塔路昆纺片区、新迎片区、环城东路、环城北路片区的用电需求,加强10千伏配电网供电可靠性等因素,昆明市供电局向所属政府提出建设席子营输变电工程。
马韬说,根据云南电网公司2010年6月8日下发的《关于110kv席子营(凤凰)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批复赢商网》相关要求,110kv席子营输变电工程(变电部分)于2013年3月15日正式开工建设,工程里程碑进度计划线路完工投产时间为2014年12月30日。“110kV席子营输变电工程(变电部分)截至目前变电部分工程量完成75%,外围的土建工程已经完成,但是电气工程还没有开始。”
马韬说,当时变电站选址纳入了昆明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变电站选址的原则,从经济性角度考虑,变配电站应接近负荷中心;从生产来看,变配电站不应妨碍生产和运输;而从安全角度考虑,要避开易燃易爆场所,同时避开军事管理区。马韬说,项目原选址位于七彩俊园小区北侧,靠近云南省军区管理区。按《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关于110千伏席子营输变电站选址有关建议的函》、《昆明市规划局关于110千伏席子营输变电站选址有关建议的复函》文件的指示,110千伏席子营输变电工程站选址最终定于白塔路西侧,昆纺安置项目用地范围内的146—2号地块。
此外,目前建设变电工程的地址本来已经规划为城市绿地,根据规划确定选址后,将这里调整为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即建设变电工程)。针对变电工程站址用地性质调整,按照相关程序,盘龙区于2011年10月21日上午召开了听证会,征得了听证代表的同意。
事件回顾二
随着“原昆纺地块诸多疑问困扰市民”报道的推出,原昆纺职工提出的问题也引起相关部门的关注。诸多疑问中,有职工对“110kV席子营输变电工程(简称变电工程)”项目提出:目前白塔路上的蓝色围挡施工时间已到,却迟迟没有拆除。
挡墙延期拆除 引来市民质疑
疑问围挡时间早过施工期
“你们自己看嘛,这个墙上公示的项目施工围挡工程第一段围挡竣工时间是7月26日,第二段竣工时间是8月5日,但现在是8月底,早就过了这个时间范围了。”采访中,对原昆纺地块拆迁有异议的蒋女士指着白塔路上的“110kV席子营输变电工程”项目公示内容说。
在该路段记者看到,一排蓝色的围挡占据了道路的三分之一,这一路段行车道上单向只有一个车道能正常使用,围挡延续上百米,围挡内正在进行施工。“他们不按照规定施工,竣工时间也延后了,他们到底有没有相关手续?”在原本就住在原昆纺片区的市民来说,当前白塔路上的蓝色围挡施工不断延期,妨碍了他们生活。
回复已按照程序办理延期手续
对此,昆明市供电局基建部副主任马韬在接受采访时说,该变电工程属于昆明市政公用实施,地块获取方式是通过行政划拨的。市民所说的蓝色围挡区域属于变电工程项目开挖的线路部分,这一部分由于涉及城市主干道(白塔路、新兴路及二环东路)的明开挖问题。按照相关程序,盘龙区政府鼓楼街道办事处还组织召开了关于《110kV席子营输变电工程线路通道施工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听证,广泛听取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昆明市供电局向昆明市政府、昆明市规划局、盘龙区政府多次请示汇报,昆明市政府于2014年2月19日批复同意了工程采用明开挖方式建设电缆通道。
昆明市供电局于2014年4月8日办理完成《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并立即组织向盘龙区政府、昆明市交警支队盘龙区住建局及道桥处等相关单位申请办理道路开挖许可,经多次协调,今年7月1日办理完成了白塔路、新兴路及二环东路道路开挖许可等相关手续,并通过报社向社会公示一周后于7月8日正式开工,允许建设时间为35个工作日。”记者也看到了昆明市交警支队、昆明市规划局、城建部门出具的延期审批的相关函件。
马韬说,在工程的具体实施中由于近期降雨频繁,仅7月份雨天即占14天,对开挖后的排水、施工安全带来极大困难;且开挖路段地下管线极为复杂,地下管网纵横交错,导致施工进度滞后。“根据实际情况,昆明市供电局及时向交警、住建相关部门说明情况并办理了施工延期手续,在补充缴纳施工围挡占用费,履行完相关审批手续后,各职能部门允许调整时间为白塔路段8月20日,新兴路段为8月30日竣工。”现阶段白塔路段大部分围挡已拆除,还剩下收尾工作,未拆除部分主要正在做开挖路面恢复工作,待验收完成后及时拆除剩余围挡。
按照预计,“110kV席子营输变电工程”项目将在2014年内完成建设,加上后续的电气机械的入场、机器调试等一系列工作,该变电站有望在2015年3月30日投入使用。
此外,针对市民有疑问的施工许可公示上市2008年昆规函286号文件内容是空内容一事,昆明市供电局表示,因为变电站选址变更,获得新的审批后,施工许可公示的相关函件公示在已经建好的变电站主体建筑上。
事件回顾三
在“原昆纺地块诸多疑问困扰市民”中,原昆纺职工提出现在变电站项目原址上的房屋被以危房为理由拆除,而在之前的鉴定中并未将其纳入危房范畴。因此,是否该拆除这些房屋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
疑问:变电站项目原址鉴定不在危房范畴
在市民的诸多疑虑中,当前正在建设的变电站项目仍然是大家关注的焦点。原昆纺职工康先生说,现在变电站项目的位置上拆除的房屋被以危房为理由拆除,但在盘龙区政府提供给法院的1999年的一份房屋质量鉴定中,又显示该房屋不是危房,这样是否前后矛盾呢?
对于这一问题,记者联系到盘龙区住建局,该局相关负责人王韬表示,“昆纺的大多数建筑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有些是更早时代的房屋,基本都属于火烧房、危房和水淹房的范畴,为了安全是需要拆除的。”按照规划,变电站建设地块需要拆除原昆纺办公楼和不配套房共4幢,包括原昆纺集体宿舍4幢、5幢和新6幢、原昆明纺织厂教育科办公用房,房屋均属于原昆明纺织厂非破产资产。其中,集体宿舍4幢和新6幢共有住户112户,居住着原昆纺非个人产权房户、无房户和部分租住户,集体宿舍5幢为危房无人居住。
“2012年5月21日,盘龙区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对新6幢房屋做出《白塔路279号新6栋危险房屋通知书》,盘龙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根据建设部第129号《赢商网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九条,要求房屋所有人、使用人立即停止使用,整体拆除,以免发生意外。”王韬说,2012年9月底该片区已搬迁、安置111户住户,完成原昆纺集体宿舍4幢和5幢、原指挥部办公用房三幢房屋的拆除工作,2013年1月29日,盘龙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局现昆纺集体宿舍6栋3楼5号危房实施强制拆除。
国有企业非破产资产归国家所有
对于当前在建的变电站项目蒋女士又提出,2005年昆纺被宣判破产,然而原昆明纺织厂的146—2号地块之前是轮班宿舍,从当年的资产划分来看,地块应该属于非破产资产,因此相关部门是否有资质将这块土地进行处置是一个疑问。
对此,该项目的律师沈先生表示,从法律角度来看,破产资产是指应依破产程序列入破产清算程序的财产,以分配给破产债权人的破产人为目的的财产,其处置方式是唯一的,即依法扣除破产费用、职工安置费用等法定费用后,剩余部门归还企业债权人。
非破产资产顾名思义是不列入破产清算程序的资产。在处置方式看,按照企业性质,非破产资产处置方式不同,国有企业非破产资产归国家所有,并由国家指定相应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实际管理。集体所有制企业的非破产资产归集体所有。私营企业及其他企业法人主体一般不会有非破产资产,企业所有资产都要列为破产资产。
“非破产财产不参与破产清算程序,与破产企业职工无关,由于该宗土地性质为国有,因此昆纺破产后,该土地经国资委批准其所有权由盘龙区人民政府行使。”沈律师说。
事件回顾四
“之前在房屋模拟征收的时候,拆迁指挥部提出如果签约率未达到80%的情况下,政府应停止模拟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但是我们拿到的数据显示,这个数字并没有达到。”在本期的“关注原昆纺地块改造”的报道中,有市民提出按照昆纺有产权户的签约情况来看,并未达到之前盘龙区政府公布的80.1%的签约率。
对此,盘龙区征收实施单位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昆纺片区涉及众多老昆纺职工的利益,除了产权户外,这次拆迁安置还对昆纺的职工和住户中的非产权户和无房户进行了统一安置,因此计算签约率时应按照需要安置的总人数来计算。
疑问:昆纺片区签约率并未达到80.1%
“相关部门在2011年进行的关于原昆纺白塔片区旧城改造建设进行的房屋模拟征收补偿安置的公告中提到,如果签约户数未达到该区域总户数的80%,政府应该停止此次模拟征收补偿安置工作。”采访中,对原昆纺地块拆迁有异议的康先生指出,对照签约表当中的数据来看,此次的签约率并没有达到所说的80.1%。
“盘龙区曾在人代会的报告中提到,原昆纺白塔片区旧城改造项目签约率为80.1%,但国务院590号令规定,无房户、非产权户是不应该计算在签约率当中的。”康先生说,昆纺当前拥有产权的户数有1349户。记者从康先生拿出的昆纺房屋征收签约统计汇总表中可以看到,在拥有产权的签约户数为894户,按照之前康先生说所的1349户产权户来算,签约率不到61%。“而且,国内也没有明文规定说签约率达到多少的额度就可以进行拆迁,这是最关键的”。
盘龙区征收实施单位:签约率应按安置的总人数来算,“国务院590号令关于房屋征收的条款中,不仅提到对产权户的征收,同时要对征收范围内的人员进行安置也是一个重要工作。”对于原昆纺职工提出的质疑,盘龙区征收实施单位相关负责人说,昆纺属于破产企业,片区的改造涉及安置问题,因此在模拟拆迁的过程中,签约率应该包括非产权房户和无房户等安置人员。
“我们对原昆纺采取模拟拆迁这种形式,是经过一系列的实际调研可行的基础上试行的,进行模拟征收也是从实际出发,更多的尊重老百姓的想法,在大多数人同意的前提下,我们才会实施相关的行政行为。”该负责人说,昆纺片区的改造涉及3200户,这其中包括产权房、非产权房和无房户。
“昆纺作为昆明市的一个老厂,涉及人数众多,在过去的几次房改当中,有些人没有享受到这样的福利,因此存在非产权户和无房户这个群体,这部分职工的生存在破产后面临困境。”该负责人说,在此前的摸底调查中发现,这些非产权户和无房户的居住条件非常差,人均面积只有6.3平方米。因此,此次旧城改造不仅仅解决有产权户的要求,同时对于这些需要安置的群体,属于历史遗留的问题也一并统筹解决。
据盘龙区征收实施单位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原昆纺地块改造中,应安置无房户693户,符合申购资格685户,已经签订安置协议的有677户,已经办理接房手续的676户,有一户至今未接房,符合申购资格的685户中,还有8户未签订协议;应安置符合申购资格非产权户175户,签订《租房协议》的已经接房146户;可安置昆纺产权房户195户,还未开始选房;至今,金昙花园项目和星光俊园项目已经安置住户1626户。
拆迁指挥部可作为拆迁实施主体
在原昆纺职工的疑问中有市民提出,在整个房屋征收过程中,签订协议的部门是昆纺片区拆迁指挥部,而这个拆迁指挥部作为临时机构跟住户签订协议,这样签署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对此,该项目指挥部法律顾问解释,盘龙区人民政府作为省会城市中心城区人民政府,其行政架构等同县级人民政府;严格地讲,盘龙区人民政府不是对原昆纺拥有管辖权,而是对征收昆纺土地具备征收主体资格。依照国务院590号令,盘龙区人民政府是本宗土地的征收主体,其委托昆纺片区拆迁指挥部作为拆迁实施主体于法有据。
另外,有职工提出征收土地要做到资金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而此次提供的是开发商俊发地产提供的2份资产证明,这样的做法不知是否符合法规。对此项目指挥部法律顾问表示,社会投资人是可以提供资金作为征收资金保障的。
事件回顾五
几天来,“关注原昆纺地块改造”系列报道从为什么要建席子营输变电站项目、项目建设有无依据等市民最关注的问题入手,深入采访相关部门,并进行了连续报道,让市民质疑的问题通过本报的报道得到解答。今天开始,记者将从原昆明纺织厂(简称昆纺)白塔路片区改造的背景、安置政策、安置户生活情况等一系列相关问题进行宣传报道,还原历史的同时又让读者了解这一地块改造的最新进展情况。
昨天,记者走访盘龙区原昆明纺织厂白塔路片区旧城改建房屋征收工作指挥部后,从相关的文件和负责人的讲述中了解到当年原昆纺地块改造的背景情况。
原昆纺资不抵债被迫停产
说起原昆纺白塔路片区地块的改造情况,就不得不提这个曾在昆明市占有很重经济分量的大厂为什么会走到破产的境地,它究竟是在什么情况下破产的呢?
昆明市政府公开的相关资料显示:原昆明纺织厂的前身是始建于1949年的私营云茂纺织厂,公私合营后于1966年国家投资扩建为昆明纺织厂,生产规模最大时曾拥有11万枚纱锭,2300多台织机,在职职工8400多人,进入国家大二型企业前列,曾红极一时。
但1997年以后,在市场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下,昆纺处于长期亏损状态。2003年,昆纺累计亏损2.34亿元,负债总额4.4亿元,资产负债率为172.63%,已经属于严重资不抵债的情况,企业被迫停产。
2004年12月30日,原昆纺经过逐级申报,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领导小组正式将原昆纺列入国家计划政策性破产企业名单。2005年7月28日,原昆纺第八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正式通过了《昆明纺织厂破产实施方案》。
2005年9月12日,云南省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并公告昆明纺织厂破产,拥有几千职工的企业名存实亡。云南省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破产清算组接管企业后,昆明市成立“市政府昆纺破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破产清算工作如期进行。
昆明市规划局对这一地块进行整体规划
2006年破产期间,昆明市规划局下发了《关于原昆明纺织厂位于主城区规划范围内用地改造建设的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明确了原昆纺白塔路片区破产资产和非破产资产整体开发建设的规划条件。原昆纺(不含呈贡)占地342亩,其中属于原生产经营性用地181亩,生活用地161亩,破产前在册职工7600余人。其中属于征收补偿安置条件的162.3亩(含原昆纺子弟小学6.8445亩用地),地上建(构)筑面积136362平方米,涉及安置住户3200户,其中,个人产权房(房改房)35幢约1393户,约65717平方米,占地面积约26.08亩;属于国有资产的土地面积约129.38亩,地上建筑物余额70645平方米(主要包括职工宿舍、食堂、幼儿园、礼堂及办公用房等),涉及非个人产权房(不配套住房)33幢约1114户;需要安置无房户693户。
破产消息传开后,昆纺职工疑虑重重,为此,昆明市政府还就职工提出的16条问题进行了详细答复。大家最关注的问题莫过于职工的工作及住房安置问题。
2006年年底,云南俊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开买受了原昆纺破产资产,并成立俊兴公司,解决愿意上岗的原昆纺职工的就业问题。
为了使原昆纺破产清算和职工安置工作顺利进行,昆明市政府成立了昆纺破产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破产工作和职工反映的问题。2005年,昆明市政府昆纺破产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同意在破产后逐步解决部分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并在《市政府昆纺破产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对职工反映主要问题的答复意见》中明确:“对于昆纺危房户和长期无住房的困难户,拟在破产后筹建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采用多渠道、多方式逐步妥善解决昆纺职工的住房困难问题。”
2008年4月,经昆明市政府研究同意成立昆纺非破产资产处置及解决部分职工住房领导小组(简称市领导小组)。随后,市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明确:“在市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盘龙区作为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拆迁安置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至此,盘龙区作为原昆纺片区土地征收的主体明确,也就是说其委托昆纺片区拆迁指挥部作为拆迁实施主体有据可查。
事件回顾六
原昆明纺织厂(简称昆纺)按照法定程序宣告破产后,职工的安置问题等一系列问题接踵而来,昆明市政府昆纺破产工作协调小组及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并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后,对在职职工、离休人员、退休人员、遗属及精简下放人员制定出相应的安置办法,最大限度做到妥善解决职工的工作、生活问题。
破产后,原昆纺职工可到接收单位继续工作
对于几千名在职职工的大企业,破产后企业职工的就业安置成了工作的重中之重。经过长时间的多次调研,依照相关的政策法规,昆纺职工按照人员的不同情况分六类进行安置。
首先采取安排上岗工作的办法,按照规定,达不到提前退休和协议发放生活费条件的,由接收单位统一接收后只要其本人愿意上班的,全部安排工作;在职职工也可以自谋职业,职工本人书面申请要求辞职的,经企业批准可以办理辞职手续领取安置费或补偿金自谋职业;符合相关政策的,按照云政办发(2004)100号文件规定,自法院公告企业破产之日起6个月内,符合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的职工,可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后由社保局发放养老金。
其次,在企业破产公告后六个月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照正常退休办理手续,由社保局发放养老金;根据规定,昆纺破产后符合协议发放生活费人员的,生活费按照职工本人在岗工资收入的70%发放(超出每月最低工资470元的差额部分由接收单位补足发放),本人在岗工资收入的70%低于当时昆明地区最低工资470元的按照470元发放;工伤人员,只要符合企业破产提前退休和协议发放生活费条件的,按照文件规定办理,其余的由接收单位妥善安置。
原昆纺472名失业职工实现接管后统一再就业
离休人员的安置办法是,按照文件规定,企业破产后离休干部交由市委老干局所属的昆明市企业离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管理,医疗统筹、专项经费、丧葬抚恤等费用由管理中心支付;退休人员按照规定在破产终结后,由劳动保障事务机构管理,并创造条件逐步进入社区管理,继续按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享受退休金、医疗保险和丧葬抚恤费等有关费用;抚恤人员,精简下放人员及其相关费用在企业破产终结后移交所在地民政部门或由接收单位接收安置。
在昆明市政府、昆纺破产清算组的支持下,完成了接收、妥善分流安置、管理破产终结时原昆纺管理的6300余名职工的工作,其中,俊兴公司录用了与原昆纺解除了劳动关系的472人。目前,也有部分职工因为个人原因离职或辞职等离开。
事件回顾七
原昆明纺织厂(简称昆纺)破产后,除了对原来昆纺的职工进行分类的安置工作,2011年,政府相关部门也开始着手对需要改造的房屋及土地进行征收工作。由于原昆纺职工住房问题有很多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涉及面广,如果找不到一个相对科学的征收办法,将给后续工作带来很多不便。
经过认真研究与商讨,相关部门广纳意见和建议后,准备借鉴当时综合评价不错的“成都经验”对昆纺的房屋进行征收。至此,“模拟征收”这个词正式进入昆明乃至云南的房屋征收领域,也开启了全省拆迁房屋征收政策的新模式,具有历史意义。
借鉴成都成熟经验
当时,国务院颁布实施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但云南省和昆明市此时都还没有相关的实施细则出台,但昆纺白塔路片区旧城改建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实施迫在眉睫,方案的征求工作于2011年3月19日正式启动。
为了更加透彻地了解成都的模拟征收政策,盘龙区指挥部组织原昆纺白塔路片区旧城改造房屋征收指挥部的各组相关人员到成都市房产管理局房屋拆迁管理处进行为期4天的考察学习,主要学习借鉴成都市中心城市房屋模拟征收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完整成熟的工作方式。在实地考察了成都模拟征收成功的两个范本:南光厂宿舍拆迁项目、锦江区三官堂模拟拆迁项目等实际经验后,指挥部根据原昆纺的实际情况进行细致分析,终于有了对原昆纺房屋实施模拟征收的方向。
基本确定方向后,盘龙区指挥部与原昆纺改造涉及的房屋产权户、非产权户和无房户三个群体的代表进行多次座谈、沟通和交流,工作组和拆迁公司相关人员根据三个群体的实际情况,通过与三个群体推选的5个代表进行座谈、沟通和交流后,充分细致了解了不同群体的意愿和诉求,并结合“590号令”对征收工作进行了多次商讨,争取了大多数群众基本同意模拟征收方案。
“模拟拆迁”的主要方式和步骤是,期望改造的居民自愿申请拆迁改造达到相应比例后,才启动模拟拆迁;由政府制定的改造业主单位与居民代表通过公开方式确定评估机构,进行房屋资产预评估;改造业主单位制定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开展协议签订工作;在双方约定期限内,协议签订率达相应比例,所签协议正式生效,模拟拆迁即转为正式拆迁,反之,模拟拆迁自行终止。“模拟拆迁”的精髓就是,尊重市场规则、尊重群众意愿。
模拟拆迁:大多数群众决定拆不拆
据介绍,传统拆迁的基本做法和程序是:政府发布拆迁公告——进行动员——解决问题——签订协议——组织实施。模拟拆迁则几乎将传统的拆迁程序颠倒过来,变成另外一套程序:被拆迁户申请——确定模拟拆迁地块——解决问题——签订协议——再由政府发布公告——组织实施。传统的拆迁方法虽然符合规章程序,但忽视了被拆迁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容易使被拆迁人认为拆迁是政府的单边行为,会有抵触情绪。而模拟拆迁的最突出特点在于充分尊重民意,通过模拟拆迁的全过程,提前最大限度地发现拆迁中的问题,并通过平等的沟通协调进行逐一解决,在争取了绝大多数被拆迁户的支持并签约的基础上,拆迁工作也就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通俗地讲,模拟征收可以形象地比喻为“先恋爱后结婚”,传统拆迁是政府主导的行政行为,模拟征收则变成了民事行为,住户有了更多的话语权和谈判权;传统拆迁方法的拆迁地段由政府确定,被拆迁群众处于从属地位,要么被动接受拆迁部门的安排、享受优惠政策,要么当“钉子户”,而模拟征收则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把是否拆迁、补偿方案等都以模拟的形式交由被拆迁群众共同讨论决定,也就是说,拆不拆、怎么补偿,都是大多数的老百姓自己来决定。从以往强行的“要我拆”转变成了“我要拆”。
通过前期的模拟协商阶段后,政府部门按照民众意愿签订拆迁协议。另外,模拟拆迁还建立退出机制,模拟拆迁不需要谁说服谁,双方都是平等的市场主体,只能通过平等的协商对话解决问题,如果能达成协议,模拟拆迁就转为正式拆迁。如果达不成协议,就启动退出机制,交易就自然终止。
事件回顾八
为了让昆纺的相关职工详细了解原昆明纺织厂白塔路片区旧城改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的相关政策及细节,盘龙区特别制作了7本宣传手册,近10万文字,以表格、文字的形式对相关的政策法规、补偿安置标准、相关的法律批文等进行系统的梳理后印制成册,采取入户送达等形式对原昆纺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政策进行宣传,让涉及到的群众了解实情,积极配合拆迁安置工作。
通过持续采访盘龙区相关部门,并对相关材料进行反复研读后,从今天开始,本报将继续为关注原昆明纺织厂(简称昆纺)白塔路片区地块改造的人群解读相关的房屋征收安置补偿相关政策。
背景:
昆明市政府监督制定相关政策
2005年3月27日,昆明市政府昆纺破产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同意在企业破产后逐步解决部分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并在《市政府昆纺破产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对职工反映主要问题的答复意见》中明确“对于昆纺危房户和长期无住房的困难户,企业领导班子已向昆明市政府专题报告,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经市有关部门初步研究,拟在破产后筹建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采用多渠道、多方式逐步妥善解决昆纺职工的住房困难问题。”
此外,对于不配套住房和危房的职工要求购买现行住房问题,则根据《昆明市出售公有住房实施细则》规定,“不配套住房、与生产区分不开的住房、危房等不允许出售。这部分职工的住房问题,今后纳入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解决。”
制定了相关的解决政策后,2008年4月14日,经昆明市政府研究同意成立昆明纺织厂非破产资产处置及解决部分职工住房困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市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明确“在市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盘龙区政府作为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拆迁安置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随后,盘龙区委、区政府迅速组织区属相关单位在市属相关单位协助下开展了大量的前期调查和准备工作,并于2008年6月2日成立了盘龙区原昆明纺织厂白塔路片区旧城改造拆迁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具体组织实施原昆明纺织厂白塔路片区旧城改造拆迁工作。2011年2月,根据新颁布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令),区指挥部名称变更为“盘龙区原昆明纺织厂白塔路片区旧城改建房屋征收工作指挥部”,抽调的近200人也全部到位开展原昆纺的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现状:
前后修改40多稿形成方案
盘龙区接受采访时表示,根据前期的调查、走访收集资料后拟定了初步安置方案《原昆明纺织厂白塔路片区旧城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初步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初步意见》)。
在2008年12月至2010年2月期间,从《初步意见》到《原昆明纺织厂白塔路片区旧城改造拆迁项目工作方案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反复修改完善,前后40多稿。工作中,还分别多次组织原昆纺干部层代表、职工代表、俊兴公司职工代表、房改房职工代表、非产权房职工代表、无房户职工代表的听取意见会;区指挥部工作人员采取入户听取意见、接待来访职工等不同形式听取意见;市、区两级相关部门领导多次集中讨论、听取意见,最终形成了《原昆明纺织厂白塔路片区旧城改造拆迁项目工作方案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并于2010年3月分别通过盘龙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讨论同意并上报市领导小组审议。《实施方案》经昆明市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上报市政府,2010年4月29日通过昆明市政府常务会审议,2010年7月8日通过市委常委会审议。
为确保在征得多数职工的理解和支持的前提下推进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盘龙区指挥部根据收回的《征求意见稿》和反馈意见信息进行了认真细致分类梳理、汇总,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进行梳理、微调和修改,形成了《原昆明纺织厂白塔路片区旧城改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细则》。
根据征求意见基本情况,经请示昆明市领导小组同意,盘龙区于2011年7月19日发布原昆明纺织厂白塔路片区旧城改建房屋模拟征收补偿安置公告,正式启动实施原昆明纺织厂白塔路片区旧城改建房屋模拟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9月8日,昆明市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原定于9月15日网上拍卖的大屯片区ANCB-2021L005-A1、A2号地块因故中止交易。
4月9日消息,东原地产以16.19亿竞得昆明五华区4宗地,出让面积12.61万㎡,1<容积率≤5,为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餐饮、商务金融等用地。
30亿抛售资产。云南城投密集地发布了38份公告文件。除了一份外,其余的皆为调整资产重组方案的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