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昆百大野鸭湖持新都会股权收购等议案审议意见

赢商网云南站整理   2014-09-25 15:40

核心提示:据赢商网云南站了解,昆百大集团独董对《关于收购昆明百大集团野鸭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昆明新都会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等两个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于9月25日对审议结果予以了公告。

       据赢商网云南站了解,昆百大集团独董对《关于与昆明百大集团野鸭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和《关于收购昆明百大集团野鸭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昆明新都会商贸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两个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于9月25日对审议结果予以了公告。公告详情如下:

  昆百大A: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

  公告日期 2014-09-25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

  因拟提交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与昆明百大集团野鸭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和《关于收购昆明百大集团野鸭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昆明新都会商贸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作为该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上述议案涉及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后,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债权转让和收购昆明新都会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本次债权转让事项有利于理顺债权债务关系,解决双方的资金往来。

  公司本次收购昆明新都会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将有利于公司的战略转型,有利于整合和集中商业所需资源,增强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与昆明百大集团野鸭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议案》和《关于收购昆明百大集团野鸭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昆明新都会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进行审议。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陈立平

  姚 宁

  李寿双

  2014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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