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每年安排5000万补助民办养老机构 试点PPP模式

昆明日报   2015-05-28 11:11
核心提示:《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情况报告》提出,从今年起连续3年,云南省每年将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对新建和改扩建的民办养老机构给予建设补助。

  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举行,省政府《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情况报告》、《关于检查<云南省少数民族教育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等专项报告提请大会审议。

  提请大会审议的《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今年全省将启动50个整县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到2018年全面完成云南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任务,为土地经营权流转扫清产权障碍。

  在去年开展19个整县推进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启动50个整县、明年启动60个整县、2017年基本完成、2018年全面完成全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任务,为土地经营权流转扫清产权障碍。各级政府将设置专门扶持项目和资金,对土地流转进行“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的积极支持;对流入主体开展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生产经营、加工流通营销优先安排项目扶持;加大对金融机构承办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业务的引导支持力度,给予税费减免、担保支持、评估费用补贴、完善担保权处置机制等综合支持;以政府购买服务、奖励补助、金融税收用地支持等多种政策,扶持农村产权流转市场建设,依托各类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平台,促进土地经营权优化配置。适应城镇化加速推进的新形势,加快培育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和农业庄园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经营权流转集中土地,开展适度规模经营。

  《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情况报告》提出,从今年起连续3年,云南省每年将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对新建和改扩建的民办养老机构给予建设补助。

  今后,云南还将加强城市公办养老机构、农村敬老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设施建设,积极开展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逐步健全惠老优待和服务补贴制度,努力构建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的积极性,试点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兴办养老服务业的PPP模式,利用“互联网+”整合创新养老服务供给,大力拓展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和可及性,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的供给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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