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单购物中心失火赔偿案5年终落定 商户判赔156万

北京青年报 记者 李铁柱   2015-06-26 11:25
核心提示:2009年夏天,西单购物中心发生一场火灾,过火面积为11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8.5万元。近日,北京二中院对此案做出终审判决,育青公司赔偿西单购物中心156万余元。这起赔偿官司历时5年终于尘埃落定。

  2009年夏天,西单购物中心发生一场火灾,过火面积为11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8.5万元,由此导致整个西单购物中心停业9天。西单购物中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北京育青食品开发有限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89万余元。

  一审法院判决育青公司赔偿西单购物中心209万余元,双方都不服上诉。近日,北京二中院对此案做出终审判决,育青公司赔偿西单购物中心156万余元。这起赔偿官司历时5年终于尘埃落定。

  2009年6月14日凌晨,西单购物中心一层西侧育青公司经营的食品店发生火灾。根据消防部门最终发布的结论,火灾原因是食品店柜台内西侧双开门保鲜柜电源线短路引燃周围可燃物所致。

  此次火灾过火面积为11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8.5万元,由此导致整个西单购物中心停业9天。2010年,西单购物中心向西城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育青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89万余元。

  在双方责任的划分问题,法院认为,根据消防部门的勘察认定,是由于育青公司所有的设备电源线短路引起,因此育青公司对于西单购物中心在火灾中的损失应负主要责任。

  而西单购物中心其疏于对联营方育青食品公司设备的监督、对于经营范围夜间巡护不力及向育青食品公司提供经营场所存在消防设施上的不足,虽没有直接导致火灾的发生,但对于火灾损害后果的扩大均有影响,因此西单购物中心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一审判决确定的责任比例并未正确反映双方在事故中应负的责任,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二中院将育青食品公司应负担的责任比例更正为60%。

  最终,北京二中院对此案做出终审判决,由育青公司赔偿西单购物中心156万余元。这起因一场火灾引发的赔偿官司历时5年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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