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晚间,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布,201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签约销售金额760.42亿元,同比增长16.7%,签约面积为584.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6.7%。
值得一提的是,6月单月,保利地产单月签约和认购金额双双创下历史新高,分别为256.52亿元和228亿元。
此外,报告期内,保利地产实现营业收入423.45亿元,归属股东的净利润49.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4.55%和29.5%。其中,公司房地产结算收入404.44亿元,同比增长25.07%。
毛利方面,保利地产主营业务毛利率为36.24%,其中,房地产结算毛利率为35.78%,分别与去年同期增长2.44和3.51个百分点。
从区域业绩来看,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成为保利地产上半年的重点贡献区域。据介绍,这三个区域累计实现销售金额超过530亿元,占签约金额的比重达到70%。其中,珠三角城市群销售规模达260亿元,长三角和环渤海城市群销售规模超过120亿元。
另悉,保利地产在自贸区利好的区域也取得不错的销售成绩,如上海临港、珠海横琴、广州南沙等重点区,单盘成交都超过十几亿元。
截至6月30日止,保利地产市场占有率为2.2%,较2014年末1.79%的市场占有率提升了0.41个百分点。
而作为一家以普通住宅开发为主的房企,保利地产上半年住宅产品面积占总成交面积的84%,住宅产品中144平米以下普通住宅套数占比为91%。
不过,在销售实现增长的同时,保利地产减少了拿地动作。统计数据显示,期内,保利地产在成都、杭州、青岛等城市共计获取房地产项目14个,同时,首个海外项目落地澳大利亚墨尔本。
整体来看,保利地产上半年新增容积率面积390万平方米,总获取成本101亿元,同比分别下降35%和53%,公司权益占比达82%,平均楼面单价2598元/平方米,较去年3485元/平方米的土地成本下降了25%。
不过,进入下半年之后,保利地产拿地速度有所加快。据统计,过去7月,保利地产分别于成都、西安、青岛三地斥资8.18亿拿下五宗地块。
除在传统土地市场拿地外,保利地产还试图通过收购方式进行扩储,但进展不太顺利。6月9日,保利地产宣布入股上置集团,如完成将持上置集团30%以上股份,成为第一大股东,并可同时获得港股融资平台和控制上置集团的土地资源。
两个月之后,该计划就宣告夭折。8月14日晚间,上置集团和保利地产同时发布公告称,由于协议各方在后续谈判过程中未能就认购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经各方友好协商,于2015年8月14日签署了一份终止确认书,各方同意本次投资意向即时终止。
尽管没有并购成功,不过保利地产的土地储备仍然充足。截至6月底,保利地产共有在建拟建项目235个,规划总建筑面积12210万平方米,其中待开发面积4916万平方米,一二线城市占比约为73%;在建拟建项目可售容积率面积为9015万平方米,待售面积约为5024万平方米。报告期内,该公司新开工面积726万平方米,竣工面积470万平方米。
财务结构方面,在全行业强调销售回款的年代,保利地产销售回笼同比增长26%至661亿元,期末货币资金余额387亿元。同时,新增有息负债仅277亿元,净增有息负债-35亿元,其中净偿还银行贷款95亿元。
保利地产还强调,报告期内,公司融资成本显著下降。截至6月末,保利地产有息负债总额为1226亿元,有息负债综合成本为5.68%,较去年末下降0.82个百分点。公司总资产3794亿元,净资产855亿元,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42亿元,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7.47%。
据了解,保利地产上半年成功发行了60亿元人民币中期票据,发行利率仅4.60%。
此外,在房企大谈转型的之时,保利地产也对外发布了它的5P战略。
4月16日,保利地产公布,5P是指对自然的最大Promise(承诺)、保利中国Power(力量)在延伸、“三位一体”周全Peiban(陪伴)、Poly APP以及保利社区O2O线上线下生活好Partner(拍档)。
为更好地体现战略定位、更准确地反映主营业务结构,保利发展拟将公司证券简称由“保利地产”变更为“保利发展”,公司证券代码则保持不变。
8月17日,保利地产宣布,董事长、总经理刘平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拟聘任周东利为总经理;周东利辞任财务总监,王一夫继任。
从1-5月来看,50大热点城市合计土地出让金高达1.5万亿,同比上涨57.6%,多卖了4520亿。一二线城市较为冷清,房企重点转移到三线城市。
跑步拿地和融资,令所有房企都进入了高度“规模竞争”的游戏,行业生存门槛被提到50强、千亿级,有人甚至断言,房地产“寡头时代”将来临。
新华都2021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28.89亿元,同比增加25.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7356万元,同比减少45.98%。
4月25日,福建省旅发集团与中免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将以福州市内免税店项目为切入点,全面开展福州市内免税零售、旅游零售业务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