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高新区发布1号公告:未来房屋征收按评估价补偿

腾讯房产 虫二   2015-09-11 09:10
核心提示:9月8日,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云南省政府网站发布《昆明高新区马澄路一标段改扩建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以下简称1号公告)。

  9月8日,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在云南省政府网站发布《昆明高新区马澄路一标段改扩建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以下简称1号公告),并将于9月21日举行听证会,对补偿方案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据1号公告显示,马澄路一标段改扩建工程位于昆明高新区马金铺,工程将涉及该范围内房屋拆迁,对被征收房屋采用两种补偿方式: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与传统的货币拆迁补偿不同,1号公告规定,对具有合法产权的房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法律法规,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按照评估价格进行补偿。

  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监察、审计、土储、国土、住建等部门,根据各测绘、评估机构的资质、报价、业绩、职业道德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衡量,经报请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提供不少于5家评估机构供被征收人选择。

  若采用房屋产权调换方式,则根据房屋类型进行面积换算,框架结构按1:1.1折算,砖混结构按1:1折算,砖木结构按1:0.9折算,土木结构则按1:0.8折算,且可调换的房源全部来自呈贡广电苑。选定安置房后,若建筑面积低于被征收房屋折算面积,按评估给予差价补偿,若选择房屋建筑面积大于折算面积,则业主须根据广电苑当前房价补偿差价。

  1号公告还给出临时安置及搬迁费和奖励政策,其中临时安置费按折算面积,以15元/平方米/每月的标准,3个月计算,一次性计发,搬迁费每户按2000元计发,若在规定事件内签订征收协议的,将给予3000元/户的额外奖励,同时给予每平方米300元标准计发面积奖。

  据了解,1号公告为意见征求稿,21日举行听证会当天,将对补偿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如无异议,则按意见稿方案执行。从事或者关注与昆明高新区马澄路一标段改扩建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少于5人,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或专家不少于10人,旁听人为10人以内,组成全部听证会代表。

  对于采取评估价赔偿的方式,有业内人士表示,政府虽然是征收的主体,但采用第三方的判断比起政府定价更为公平,这是昆明立法的一个进步,也让征收成本向市场靠拢。“以前政府拆迁房屋,拆迁赔偿完全是政府单方面定价,有失公正”,且本次评估机构也有不少于5家可供被征收人选择,“尊重了被征收人的权利,是社会公平的表现。”该业内人士还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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