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首本不动产权证书玉溪易门颁发 为2个试点县之一

玉溪日报   2015-09-25 10:55
核心提示:9月24日上午,玉溪市易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副省长尹建业将编号为0000001号的云南省首本不动产权证书颁发给了申请人贺庆。作为我省2个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县之一,易门县即日率先启用新的登记簿。

  9月24日上午,玉溪市易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副省长尹建业将编号为0000001号的云南省首本不动产权证书颁发给了申请人贺庆。作为我省2个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县之一,易门县即日率先启用新的登记簿,并正式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

  市委书记罗应光随后向编号为0000002号的申请人汤兴春颁发了不动产权证书。

  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是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推进政府简政放权,整合部门职能职责,方便企业和群众的有效举措。它有利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并确保不动产登记信息更加完备、准确、可靠,有利于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今年3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施行。按照《条例》,不动产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不动产登记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为贯彻落实好《不动产登记条例》,易门县被确定为云南省两个试点县之一,率先在全省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工作。在试点工作中,易门县明确县国土资源局为全县不动产登记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把过去涉及国土、住建、林业、农业等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统一交由国土资源局承担,在县国土资源局增设“不动产登记局”,成立不动产登记中心,并在各乡镇(街道)国土资源所(分局)设立不动产登记工作站。

  作为面向群众的政务服务窗口,易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实行“一窗口”办理、“一站式”办结,办结时限为15天,比《不动产登记条例》中规定的30天压缩了一半时间。中心工作人员由国土、住建、林业等相关部门整合划转,负责开展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等职责工作。确保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信息平台“四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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