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百与英国HOF签订租赁合同 或为东方商城店转型

观点地产   2015-10-22 10:01

核心提示:10月21日,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拟与控股的英国House of Fraser百货公司(简称英国HOF)中国子公司南京东方福来德百货有限公司(简称东方福来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10月21日,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拟与控股的英国House of Fraser百货公司(简称英国HOF)中国子公司南京东方福来德百货有限公司(简称东方福来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租赁标的为南京新百全资子公司——南京东方商城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东方商城店)位于南京市中山南路2号,建筑面积约为27,220平方米的自有物业。该项房屋租赁的用途为英国HOF公司在中国创建HOF中国旗舰店。

  据公告,此次租赁期限为15年,自2016年3月8日起至2031年3月7日止。开业筹备期为自2016年3月8日起至2016年9月14日。

  租金及支付方式上,租金为4元/平方米/天,采取先付后租,以三个月为一支付周期。

  租金支付期间中,2016年3月8日至2016年9月14日为开业筹备期,承租方免交租金;2016年9月15日至2021年3月7日为固定租金期,以4元/平方米/天收取租金。

  而2021年至2026年3月7日、2026年3月8日至2031年3月7日分两个阶段作为租金调整期,以4元/平方米/天为基数,每个调整期租金单价在原有基数上上调5%-8%,具体上调比例在调整期前由出租方确定,并书面发函告知承租方。

  合同双方约定,承租方应于上述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500万元,作为承租方对房屋及房屋内各项设施、设备无人为损坏或本合同相应各项费用无拖欠的保证金。

  另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即进入整体改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之中,因HOF中国旗舰店的需求,将对东方商城店1-6层的店面形象、经营格局等以及配套设施进行整体改造装饰,故东方商城店需要停业进行装修改造,预计停业装修时间为5个月左右。

  对于此次租赁对公司影响,南京新百方面表示,目的是为英国HOF在中国打开市场,创建HOF中国旗舰店,同时也出于对现有的东方商城店进行转型的需要出发。

  资料显示,英国HOF公司作为英国中高档百货品牌,HOF中国旗舰店的创建或将使南京新百在竞争激烈的百货行业中取得差异化优势,发挥协同效应,提升公司的整体效率和竞争实力。

  同时也为中国消费者带来更加多样化的选择,提供更多互动、更高品质的客户体验,对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品牌形象起着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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