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浩集团105亿出让北京东直门项目9成权益落定

搜狐焦点   2015-10-24 10:26
核心提示:就东直门项目并无作出减值,交易预期为国浩房地产集团带来纯利约4.8亿新加坡元(相等于约26.9亿港元)。而交易之所得款项净额约1/3用作偿还国浩房地产集的债项,而其余则用作一般。

  在买家信达资产宣布收购事项近两个月后,10月23日,国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纸“出售于北京东直门项目之全部权益”公告的发出,意味着上述交易终于尘埃落定。

  在国浩的公告中,可看到,此次出让的标的包括:国浩房地产(中国)在收购协议项下有权行使或拥有的所有权利、权力、权益及利益;就于海南公司100%股权相关的所有法定或登记股东之权利、权力、权益及利益;及国浩房地产(中国)将向信达资产转让或促使转让项目债权,即项目公司及其联属方欠国浩房地产集团的债项,总值59.37亿元(相等于约72.5亿港元)。   

  其实,在8月20日协议完成前,海南公司(海南京灏实业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北京城建东华房地产(东直门项目发展商)的90%股权,而海南公司的实益权益则由Vantage Beauty Limited(“VBL”)全资拥有的Vantage Beauty(HK)Limited(“VBHK”)持有,VBL则由国浩房地产(中国)全资拥有。

  而北京城建东华房地产余下10%股权由北京市东城区住宅发展中心持有,其为国浩集团及其关连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的独立第三方。

  于协议完成后,有关东直门项目的公司,包括VBL、VBHK、海南公司及项目公司不再为国浩集团的附属公司,即国浩房地产(中国)实质上将其90%东直门项目的权益出售。

  依照协议,东直门项目协定价值90%权益总代价为105.0亿元(相等于约128.2亿港元),其中项目债权以价值59.37元(相等于约72.5亿港元)出售,即相当于转让予卖方债项的数额,而总代价之余额45.63亿元(相等于约55.7亿港元)则代表项目权利的价值。

  现金94.5亿元(相等于约115.4亿港元)已于签署协议时支付,而余额于订立协议日期起计第十八个月最后一日以现金支付或将按照协议之税务条款处理(视乎情况而定)。

  据公告,东直门项目于2015年8月19日的物业估值为118.65亿元(相等于约144.9亿港元)。鉴于协议的支付及其他条款,董事认为交易的总代价人民币105.0亿元(相等于约128.2亿港元),相对于物业估值之90%(即106.79亿元)(相等于约130.4亿港元)而言为属公平及合理。

  对于此次收购,国浩集团方面表示,交易乃按国浩房地产集团物业发展及投资业务之一般业务过程进行,并为国浩房地产集团提供机会变现东直门项目的资本价值。

  具体看,就东直门项目并无作出减值,交易预期为国浩房地产集团带来纯利约4.8亿新加坡元(相等于约26.9亿港元)。而交易之所得款项净额约三分之一用作偿还国浩房地产集的债项,而其余则用作一般营运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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