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尔携手通用地产布局一线城市 深圳土地资源优先合作

深圳新闻网   2015-12-02 14:08
核心提示:康达尔12月1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当日与通用地产有限公司签订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协议,双方拟加强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房地产领域的开发与合作,促进各自公司在房地产领域的增长。

  康达尔12月1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当日与通用地产有限公司签订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协议,双方拟加强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房地产领域的开发与合作,促进各自公司在房地产领域的增长。

  资料显示,通用地产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是大型央企——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直属的专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全资子公司。其产品涵盖住宅、商业、保障性住房等各个领域。通用地产计划以深圳为支点,撬动其在珠三角地区的业务发展。

  根据协议,康达尔将发挥自身在深圳等地拥有较多优质土地的资源优势,将深圳土地资源优先与通用地产展开合作,合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联合开发、委托代建等形式;通用地产将帮助康达尔顺利完成土地的开发任务,提升开发速度,提高项目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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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发布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两个月之后,深圳上市公司康达尔11月10日披露的一项诉讼公告,因涉及沙井615亩土地的所有权纠纷,再度引发股民的担忧。这一诉讼公告也引来了深交所的关注,并发函要求康达尔披露“涉案土地返还价款500万元的确认依据以及是否涉嫌低价收回上市公司资产、侵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深交所要求,康达尔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在11月26日前对核查结果信息进行补充披露。然而,距离这一期限已经过去三天时间,康达尔仍未对外发布相关公告。同样蹊跷的是,11月26日该案件在宝安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但康达尔至今未对庭审情况发布公告作出说明。南都记者昨晚拨打康达尔集团网站上公布的联系电话,显示自动应答状态。

  缘由

  32年前的征地协议

  康达尔公司11月10日发布的诉讼公告显示,深圳市沙井上寮股份合作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原被告于1983年7月8日签订的《凤凰种鸡场征地协议书》未生效;请求判令被告康达尔公司将其占用的615.19亩土地返还给原告,价值人民币500万元。

  公告称,1983年7月8日,康达尔与原告当时隶属的沙井公社上星大队签订了《凤凰种鸡场征地协议书》,约定由康达尔征用上星大队辖区内的615 .19亩土地。协议约定了康达尔对上星大队的补偿标准、付款方式等,还约定了: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签约后,经上级部门批准之日起生效;征地补偿费如不按时付款,作为乙方自动废约处理。签订协议后,康达尔征用了上述土地。1984年沙井公社上星大队撤销后,先后成立了上寮村民委员会和深圳市沙井上寮股份合作公司。涉案土地在上寮村民委员会辖区内。

  原告认为,上述协议约定“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签约后,经上级部门批准之日起生效”,但至今上级部门尚未就被告征用涉案土地作出批复。即使涉案协议已经生效,但由于被告没有按时支付补偿费,涉案协议也已按照约定自动终止。同时,涉案土地是上寮村村民集体的土地,涉案协议没有经过上寮村民会议的表决通过,补偿费明显过低,侵害了村民集体的利益,依法应认定为无效。

  影响

  潜在利润或上百亿

  康达尔表示,本次诉讼涉案土地615.19亩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巨大。实际上,2011年12月康达尔发布的《公司重大合同公告》显示,当年11月30日康达尔分别与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就该公司位于坑梓街道的两块土地以及宝安管理局就该公司位于西乡街道、沙井街道、福永街道的三块土地的征收和开发签订了《收地补偿协议书》。根据上述协议,康达尔就坑梓、西乡收地业务将获得现金补偿8.26亿元。

  上述合同公告称,西乡项目紧邻前海中心区,沙井项目位于商业中心区,具有较大的区位优势。且西乡项目地价按基准地价缴纳、沙井项目也有部分按基准地价缴纳,具有较大的成本优势。康达尔当时估计,上述项目总建筑面积超过100万平方米,总销售面积超过90万平方米。而根据业内人士的估测,这两个项目未来将为康达尔带来超过200亿的潜在利润。

  但是,沙井地块的所有权纠纷无疑将对这一项目的开发计划产生影响,公司股东担心利益因此受损。留意到该案的深交所在11月24日发出《关注函》,要求康达尔披露1983年《征地协议书》的主要内容、双方对协议的实际履约情况及证明材料、涉案土地现况和历年公司财报对上述地块的披露情况。对于前述涉案土地返还价款500万元,深交所也给予特别关注,要求康达尔披露“涉案土地返还价款500万元的确认依据以及是否涉嫌低价收回上市公司资产、侵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深交所要求康达尔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在11月26日前对核查结果信息进行补充披露。但是截至昨日发稿前,超出这一期限已经三天,康达尔仍未对此作出回应。

  庭审

  原告拟提行政诉讼

  11月26日下午,沙井上寮诉康达尔土地纠纷一案在宝安区法院开庭。南都记者留意到,沙井上寮来了不少村民旁听,占据了将近一半的旁听席位。相比之下,现场并未发现康达尔公司的高层出庭应诉。

  康达尔代理律师称,原告认为本协议未经上级部门批准,与事实不符,上级部门实际上已经对土地征用作出批复,而且被告也按时支付了全部征地补偿款。至于补偿费用过低的问题,则要看以什么依据计算,毕竟征地时被告是国有企业,而原告是集体单位。代理律师还指出,原告称涉案协议没有经上寮村民会议表决通过,但是征地行为发生在30多年前,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1998年才出台。代理律师同时提出,合同已经超出诉讼时效。

  原告代理人则对被告提供的证据在真实性、合法性与关联性方面均提出多项质疑。但是原告代理人未向法庭提供征地协议的原件以及涉案土地的准确坐标,也不太清楚涉案地块现在的土地性质。

  根据法庭调查,涉案地块已经由国土部门征收,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协议,并办理了三个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其中一个编号为“0400137”的证件已被注销,更换为32个《房地产证》。此外,目前在该地块上面共有4栋建筑物。

  原告指出,当时签订协议时约定土地用于农业用途,其怀疑被告系通过非正规手段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接下来还准备提起行政诉讼。代理律师称,希望法庭能够支持原告诉求,上寮股份公司原村民明确表态一定会进行集体抗争。

  当天下午,法庭并未当庭作出宣判。关于庭审的情况,截至发稿前,康达尔公司也尚未对外发布公告。

  沙井615亩土地

  所有权纠纷

  1983年7月8日

  康达尔公司前身(宝安县养鸡场)与深圳市沙井上寮股份合作公司前身(沙井公社上星大队)签订《凤凰种鸡场征地协议书》。约定由康达尔征用上星大队辖区内的615.19亩土地。协议约定了康达尔对上星大队的补偿标准、付款方式等。

  2011年10月30日

  康达尔分别与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就该公司位于坑梓街道的两块土地以及宝安管理局就该公司位于西乡街道、沙井街道、福永街道的三块土地的征收和开发签订了《收地补偿协议书》。根据上述协议,康达尔就坑梓、西乡收地业务将收到现金补偿8.26亿元。

  2015年11月10日

  康达尔公司发布诉讼公告,披露深圳市沙井上寮股份合作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原被告于1983年7月8日签订的《凤凰种鸡场征地协议书》未生效;请求判令被告康达尔公司将其占用的615.19亩土地返还给原告,价值人民币500万元。

  2015年11月24日

  深交所发布《关注函》,要求康达尔披露1983年《征地协议书》的主要内容、双方对协议的实际履约情况及证明材料、涉案土地现况和历年公司财报对上述地块的披露情况。涉案土地返还价款500万元的确认依据以及是否涉嫌低价收回上市公司资产、侵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015年11月26日

  沙井上寮诉康达尔土地纠纷一案在宝安区法院正式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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