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明确社区要有200平方米以上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河北新闻网   2016-03-22 09:44
核心提示:河北省《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开展室内外群众文体活动,室内文体活动室每天向群众开放,室外文体广场活动组织引导有力。

  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并建有室外文体广场1个以上,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且文体活动器材齐备。

  凡现有设施能够满足基本公共文化需求的,一律不再进行改扩建和新建

  河北省《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主要采取盘活存量、调整置换、集中利用等方式进行建设,不搞大拆大建,凡现有设施能够满足基本公共文化需求的,一律不再进行改扩建和新建。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设施重在对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进行完善。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主要依托村民中心进行建设。

  尚未建成村民中心的,要充分利用村(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文化活动室、闲置中小学校、新建住宅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城乡综合公共服务设施,整合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要大力推广采用环保节能新型材料。

  依据《河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6-2020年)》,每个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要建设一个文体广场、一个多功能文化活动室、一间图书阅览室,配备一套音响设备等文艺器材、一套群众体育活动器材。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并建有室外文体广场1个以上,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且文体活动器材齐备。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困难地区增加建设一个宣传栏、一个简易戏台。宣传栏实际使用面积不低于8平方米。

  每年组织村(社区)居民开展不少于两次有益群众身心健康的大型文体活动

  河北省《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积极开展室内外群众文体活动,室内文体活动室每天向群众开放,室外文体广场活动组织引导有力。每年组织村(社区)居民开展不少于两次有益群众身心健康的大型文体活动。支持群众兴办读书社、书画社、乡村文艺俱乐部。结合中华传统节日、重要节假日和重大节庆活动等,通过组织开展读书征文、文艺演出、经典诵读、书画摄影比赛、体育健身竞赛等文体活动。

  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由本村“两委”确定1名兼职工作人员,同时通过县、乡两级统筹和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人员不足问题。实行村(社区)文化专管员聘用制、劳动合同制和岗位目标责任制,支持和推广基层文化体育设施设立文化管理员、社会体育指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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