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私募新规出台 朋友圈被列为推介“禁地”

石家庄日报   2016-04-21 09:27
核心提示:着眼于解决困扰行业的诸多乱象,《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出台。包括将微信朋友圈等互联网媒介列为推介“禁地”在内,办法为私募基金募集行为构建了一整套业务标准和规范,被业界称为“史上最严”私募新规。

  着眼于解决困扰行业的诸多乱象,《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近日出台。包括将微信朋友圈等互联网媒介列为推介“禁地”在内,办法为私募基金募集行为构建了一整套业务标准和规范,被业界称为“史上最严”私募新规。

  据了解,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并将自今年7月15日正式施行的上述办法,从私募基金募集环节的募集主体、募集程序、账户监督、信息披露、合格投资者确认、风险揭示、冷静期、回访确认、募集机构和人员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在推介渠道方面,办法也作出了严格的限制。除电视、海报、公开资料外,微信朋友圈等互联网媒介也成为“禁地”。

  来自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统计显示,截至2016年3月末,在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接近2.6万家,已备案私募基金逾2.75万只,认缴规模和实缴规模则分别达到5.7万亿元和4.6万亿元。

  在规模快速扩张的同时,私募基金行业也受到诸多行业乱象的困扰。虚构背景或夸大资金实力,随意承诺收益,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不规范现象丛生不仅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令私募基金行业形象蒙尘。

  有统计显示,截至今年2月末,中国基金业协会共办结236件(次)涉嫌违规的私募案件,主要涉及公开宣传、虚假宣传、保本保收益、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其中多数案件发生在募集环节。

  多位私募界人士表示,新近出台的办法立足于对募集环节的规范,以自律方式为私募基金筑起了“第一道防线”。这不仅有助于引导私募基金行业合法合规经营,对于塑造“买者自负、卖者尽责”的信托文化也有着积极的意义。

{{num}} 全部展开
0

好文章,支持一下!

0

好文章,收藏起来!

本文转载来自:石家庄日报,不代表赢商网观点,如需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赢商网,电话:020-37128209;邮箱:news@winshang.com
参与评论
未登录
你可能感兴趣
添加到收藏夹
×
×扫描分享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