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去带孩子去玩需注意 出事儿了家长商场都要担责

新浪微博   2016-06-01 09:35
核心提示:对于商场及游乐场所来说,并非设置了安全警示牌,发生意外就可免责。父母的监护不力或不到位也应对孩童的被伤害承担相应的监护责任。

  市消委会:商场、餐厅承担安全保障责任 家长也要承担监护责任   

  明天就是六一儿童节,不少家长都打算带着孩子外出游玩过节。那么,在公共场所,小孩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该如何追责?广州市消委会昨日向媒体通报称,对于商场、餐厅以及游乐场所来说,并非只要设置了安全警示牌,发生意外就可免责。如果事故严重,双方就赔偿金额的问题很容易出现较大分歧,消委会没法调解的话,最终得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商场设警示牌未必免责   

  市消委会副主任麦惠贤透露,消委会此前接到市民肖小姐的投诉,称其带小孩在某购物中心的游乐场游玩时,小孩不小心摔断右手前臂,治疗共花费2万多元。   

  市消委会在调查调解过程中得知,游乐场负责人承认了此起事故的事实,也表示愿意承担一部分责任,但对肖小姐希望游乐场承担80%甚至全部责任的诉求存在异议,只愿担负保险公司赔付的5000元。由于双方就赔偿金额的问题分歧较大,无法达成协议,市消委会终止了调解,最终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市消委会法律顾问表示,消法赋予消费者享有安全权,孩童的人身意外伤害发生地是在公共场所设置的游玩区,双方已构成了消费或民事关系,公共场所的单位应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责任的大小要视具体事件的情况而定。在安全隐患处设置警示牌告知消费者,是商场、餐厅的法定安全注意义务,但并不是说只要设置了安全警示牌,那么在游玩区发生的一切意外,商场、餐厅可免责。除告知义务外,商场、餐厅还负有日常维护、监督等方面的安全保障责任。   

  家长要承担看管责任   

  麦惠贤同时提到,儿童游玩区是专供未成年人玩乐的,未成年人的安全也涉及父母的监护责任,父母的监护不力或不到位也应对孩童的被伤害承担相应的监护责任。   

  陈小姐在某购物中心选好商品后结账时,坐在购物车上的宝宝不小心从购物车中侧翻出来摔倒在地上。由于宝宝摔倒后一直哭声不断,陈小姐要购物中心作出赔偿。   

  后来,经检查小孩并无大碍。工作人员提议共同查看事件发生前后的录像。录像显示:陈小姐在结账时,站在购物车上的宝宝往车的一边仰,是造成购物车失去平衡侧翻的原因。而在发现购物车翻倒后,该店工作人员立即跑过去帮忙扶起,及时作出了应急处理。看过监控录像后,陈小姐承认商家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提醒:不要放任小孩独自游玩   

  麦惠贤认为,孩童属于未成年特殊群体,家长应判断游玩区的设施或项目,是否适合自己小孩年龄和身体状况游玩。尤其是有特殊状况的小孩,家长应格外注意。小孩游玩期间,家长必须全程陪护,提醒小孩的游玩秩序,绝对不能放任小孩独自游玩。此外,家长不要让孩子去玩那些特别陈旧、电线裸露在外、运转时有异常声响或者有不正常摇晃等现象的游乐设施。如有发现,应及时告知商场、餐厅等公共场所的相关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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