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基集团收购康达尔不成 恐面临50亿元罚款

和讯网 王婷   2016-06-15 09:17
核心提示:如今,深圳京基集团收购上市公司康达尔正面临关键时间点,八个月的拉锯将很快落下帷幕。

  如今,深圳京基集团收购上市公司康达尔正面临关键时间点,八个月的拉锯将很快落下帷幕。从目前的情况看,康达尔现控股股东华超投资凭借一纸“铁证”获得优势地位,而京基集团恐将面临的不只是收购失败,还有可能高达50亿元的巨额罚款。

  目前,京基集团对康达尔累计持股比例已经达到31%,现控股股东华超投资只持有康达尔31.66%的股份。而京基集团在收购过程中,13位行动一致的自然人起到了巨大作用。据康达尔控股股东深圳市华超投资控股集团披露,林志从2003年至2007年12月在京基集团任职,其他12名自然人在买卖康达尔股票期间(2014年12月-2016年5月)也均为京基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员工。

  恐将面临50亿元巨额罚款

  6月7日晚间,深圳证交所再次发出关注函,要求京基集团及自然人林志,就此前在二级市场购买康达尔股份的林志等13名自然人,被质疑为京基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员工一事进行说明。

  而目前,京基集团仅承认其中 2 人是旗下员工,并称“据林志反映,上述员工与林志很早就认识,是很好的朋友。”对于其他 10 人的身份则未予回应。

  这13人在收购案中的资金来源,是外界的关注和质疑的焦点,而极有可能是13人实际幕后操控者的京基集团更是被推到了风口浪尖。有媒体报道,京基此前获得了中信银行300亿元的授信,也有可能被用于购买股票。

  与此同时,康达尔在5月5日的公告中还质疑京基集团涉嫌内幕交易——京基集团在对康达尔董事会相关决议提起诉讼期间,继续增持康达尔股票。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宣告董事会决议无效的诉讼是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属内幕信息。

  证券法第80条规定:“禁止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禁止法人出借自己或者他人的证券账户。” 证券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法人以他人名义设立账户或者利用他人账户买卖证券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基于以上法律,如果外界对于京基集团恶意收购的质疑被证实,那么,京基除了无法完成收购,还将被没收10亿元左右非法所得,并将面临10-50亿元的巨额罚款。

  不为借壳,意在土地?

  京基集团举牌的真正目的到底是为了什么?相比较于“借壳上市”,市场舆论普遍认为京基“意在土地”。

  资料显示,京基集团成立于1994年,曾开发建设深圳第一高楼“京基100”大厦,主要从事地产、酒店、动漫等业务,年营业收入规模约50亿元;而康达尔是集饲料生产、养殖业、地产开发、公共交通等多种产业于一体的上市公司,年营业收入规模约20亿元,但其目前主要营收来自于房地产开发业务。

  康达尔的土地储备主要是此前的以低廉成本拿下的养殖场地块,主要是西乡地块、沙井地块、福永地块,目前三宗地块的总销售面积高达120万平方米,保守预计货值将超过500亿元。

  相反的是,京基集团今年却面临着无项目可开发的境地,其位于深圳的多个城市更新项目仍处于拆迁阶段,仅有长源村项目进入桩基工程阶段,但产品入市估计得等到明年上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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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京基集团康达尔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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