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辉、新华都、冠超市联合建立“负面信息交互”系统

福建日报   2016-06-29 15:22
核心提示:27日,永辉超市、新华都超市和冠超市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三方共同建立的福建地区商业行业个人信用“负面信息交互”信息系统试运行成功

  27日,福建省商超龙头——永辉超市(需求面积:5000-10000平方米)、新华都超市和冠超市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三方共同建立的福建地区商业行业个人信用“负面信息交互”信息系统试运行成功,这是福建省非金融机构首次探索建立行业性个人信用系统,也是我国零售行业首创的跨企业间的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据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防损委第五次全国零售安全调查报告统计,2014年我国零售商商业损失率为-0.69%,据此计算全年各零售商的商业损失达1810.6亿,进一步分析发现,其中内、外盗占整个商业损失的比重为59.4%,已接近六成。为了解决内外盗损失对商业经营影响的老大难问题,近年来,我国开始探索建立商业行业个人信用信息系统。

  永辉超市、新华都超市和冠超市与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防损委合作于去年11月启动“负面信息交互”的试点。通过建立“福建地区商业行业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参与企业可完成对职工个人身份证信息的核实和个人负面信息的交换;而对于涉及商业企业的行受贿与索贿行为,一旦发现将予以记录在案,并在行业内部分享。而针对外盗行为,系统建立了以面部识别技术为支撑的外部偷盗涉事人信息共享数据库,将记录所有涉事人符合行业共享要求的不良行为信息,以达到协同预防保护商业财产安全的目的;数据库也会直接与公安机关共享,协助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加强社会治安管理。

  “负面信息交互”系统试运行半年多来,取得了显著成效。

  今年2月,新华都福州五四店通过面部识别系统,观察到曾经进入福建永辉某店偷窃的黄某某再次来到该店偷盗散装干货,遂向警方报案。目前,福州警方已对涉嫌盗窃罪的黄某某执行逮捕。业内人士表示,此举有效震慑了活跃在福州各零售卖场的惯偷惯窃,大大降低了区域内零售企业的外盗损失。

  今年5月,试点企业某门店发现收银员张某某以漏扫方式偷盗卖场商品,且是伙同他人团伙作案,立即通过系统向其他试点企业予以通报,有关企业获悉后表示,以后收银员招聘中将不予聘用该涉事人,这为行业单位进行风险内控起到关键作用。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总经理官长衡表示,该系统能有效杜绝内盗、外盗、行受贿与索贿等负面行为在业内的重复出现,降低企业风险,在维护市场秩序的同时有效配合警方打击犯罪,是业内的有益尝试。据了解,目前省内的大润发、万嘉集团超市也表达了加入该系统的意愿,目前相关合作事宜已启动。

  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防损委主任曹小宁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福建省零售企业的积极探索,为中国商业行业的信用体制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这也是我国非金融机构的行业性个人信用系统首次试点成功,对我国信用体制建设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将为行业个人职业信用风险管理与治安管理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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