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百货转入司法对垒 宝银系崔军回应原委、诉求

21世纪经济报道   2016-09-20 10:22
核心提示:新华百货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期收到股东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发来的函件……

  9月18日晚间,新华百货(需求面积:30000-50000平方米)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期收到股东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下称“宝银系”)发来的函件,后者拟欲提请公司召开本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题则是审议其提出的改选董事会议案。

  这并非“宝银系”首次提出改选新华百货董事会,但此前多次均遭到新华百货现有管理层及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物美控股”)的狙击,并以失败告终。实际上,几乎在“宝银系”提出上述议案的同时,物美控股已先提出了相同议案,并拟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不过,新华百货证券事务相关负责人9月19日表示,此次公司收到“宝银系”议案函的时间,已超过规定的最后期限,属于无效议案,因此不予审议。

  然而9月19日,“宝银系”实控人崔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独家回应称,已寻求法律手段,对新华百货的上述做法提出质疑与抗议,并颇有信心地称此次一定会进入董事会。

  纷争再起

  根据上文9月18日晚间披露的公告,此次“宝银系”拟再度提出更改现有董事会成员,并拟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外界看来,事件或许并不意外,意外的是提出的时间节点。

  实际上,在“宝银系”提出更换新华百货现有董事会成员之前,公司当下掌握控制权的股东物美控股,率先于9月10日提出了共计9位人员的董事会改选议案,并在两日后,新华百货现有董事会迅速召开了有关会议,并获得通过。

  新华百货披露的信息显示,在物美控股提出换届董事会的同一天,即9月10日,“宝银系”抑同步准备了拟在上述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件,内容则同样是改选董事会成员,只是各自提名人选完全不同。

  值得注意的是,自去年4月首度举牌新华百货后,不论是此后连续5次举牌,亦或期间与管理层发生的多起矛盾,“宝银系”就一直希望进入这家位于宁夏的百货公司董事会,并多次发起改选董事会的议案,但不走运的是最终均告失败。

  与此前类似,此次“宝银系”的拟提请改选董事会成员议案,同样未获得新华百货的认可。新华百货对外透露,公司收到“宝银系”发来的这一函件时,时间是9月13日上午10点,而这时间已经超过了规定的提交时间9月10日,加之提交的资料不完整,因此属于无效提案,股东大会召集人也将对“宝银系”的提案不予列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中。

  由于物美控股提出改选董事会的时机,早于这届新华百货董事会换届的时间,加之“宝银系”的介入,新华百货也因此收到了上交所下发的问询函。

  在回复上交所问询函时,新华百货表示,公司在9月10日只收到物美控股发来的议案,并未接到“宝银系”的议案,而提前进行董事会换届则是股东的权利,董事会并不知晓在收到提案前的情况。

  新华百货证券事务相关负责人亦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公司目前行为均在合规的前提下进行,也暂无新的信息披露,但会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严格做好本次换届选举工作。

  崔军独家回应

  尽管拥有多个一致行动人的“宝银系”,目前已持有新华百货32%股份,位居第一大股东位置,但其对这家上市公司的控制力,却几乎一直处于空白状态。现有管理层以及物美控股的严阵以待,则更让“宝银系”以及其实控人崔军,在多次“反扑”行动中折戟。

  9月19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崔军对此次“宝银系”提名改选董事会一事时表示,此次新华百货管理层的行为“违规”。

  “突然发布的临时提案,而且是(9月)12号公布的,然后说(9月)10号是临时提案的截止日,我们注意到时已经过了时效。并且让我们第一大股东没有投票权,这明显涉嫌违规。而且他们的行为明显违反了公司章程,因为董事会决议是要提前三天公告的。目前,我们已经聘请了律师,并且通过法院申请行为保全,还在走程序,希望令会议(指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无效。我们也向监管层进行了举报。”崔军说。

  值得注意的是,或许是此前几次提出改选董事会议案失败的经验,此次在提名董事会成员时,崔军特意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强调,并在朋友圈中发声称,召开的股东大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度。

  “这一次肯定会有宝银的人进入董事会。”崔军说,“我们持有32%股份,是第一大股东,也理应进入董事会。新华百货是一家公众公司,而不是物美(控股)一家的公司。”

  除此之外,对于与新华百货之间的诉讼,崔军称,该案将于本月底开庭,自己对胜诉信心很大,并称“还要向他们索赔2000万元”。

  今年1月底和8月,新华百货多次以股东资格确认纠纷,认为“宝银系”在购买公司股份时,存在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并出现违规增持、减持股份的行为,违法操纵股价的行为,将其诉至法院。

  同时,新华百货申请确认“宝银系”持有的逾6000万股,占“宝银系”所持上市公司84%的股份不享有股东资格,且在判决生效前不得对该部分股份行使表决权、提案权等股东权利。目前,法院尚无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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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新华百货百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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