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代表发声房地产“商改住”:应科学制定商业地产指标

湖北日报   2017-03-08 15:14
核心提示:目前,广东、河北、辽宁等省已出台“商改住”政策,即允许“商业用房改为租赁住房”。

  我现在住商用小公寓,觉得生活很便利,就是商用水电煤气费太高。听说不少地方出台‘商改住’政策,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居民住宅标准执行。”网友“大蝈蝈”在“湖北时政”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期待湖北“商改住”政策早日出台,降低“无房族”租房成本。

  “我现在住商用小公寓,觉得生活很便利,就是商用水电煤气费太高。听说不少地方出台‘商改住’政策,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居民住宅标准执行。”网友“大蝈蝈”在“湖北时政”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期待湖北“商改住”政策早日出台,降低“无房族”租房成本。

  政策背景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住宅用地,规范开发、销售、中介等行为。

  许多城市将商业地产的去库存列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头号任务,并提出创新去库存方案。目前,广东、河北、辽宁等省已出台“商改住”政策,即允许“商业用房改为租赁住房”。

  以最近广东省发布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为例,该《意见》允许将在建、建成、库存的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茅永红委员:

  商改租,开发商积极性不高

  带着网友问题,记者采访了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工商联副主席、百步亭集团董事局主席茅永红,他正准备提交《关于对房地产开发“商改住”政策的提案》。“网友的声音很具有代表性,但我的建议更深一层。”茅永红说,目前已出台‘商改住’政策只适用于租赁市场,由于资金回笼速度太慢、操作细则不完整,开发商积极性不高。”

  茅永红建议,对已全部缴清土地出让金的待开发商业用地,可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在符合规划和有关规定条件下,经审批转型为商品住宅用地,重新核定出让价款;已建在建的商业用房在不改变其他规划条件的前提下,经法定程序批准并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可改变建筑使用功能,用于教育培训、幼儿园、康养、文化、旅游等经营性、公益性项目。

  李乐成代表:

  因地制宜制定商业地产指标

  湖北“商改住”如何改?全国人大代表、襄阳市委书记李乐成表示,有的城市要稳房价,有的城市要去库存,各地房地产市场面临的情况都不一样。要因城施策,因地制宜制定政策,不能搞齐步走、一刀切。像武汉市这样的大城市,商业地产去库存有压力。出台商改住政策,无疑对消化商业地产库存,缓解供求矛盾,促进租赁市场发展有重要作用。

  他还建议,各地政府要认真研究当地开发项目规划指标的调整问题,优化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并结合当地发展实际,科学合理确定商业地产规划相关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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