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10月19日将出让高新区93亩商住地 起价为8000元/㎡

房天下   2017-10-19 10:02
核心提示:10月19日,成都将出让高新区中和街道劲松社区93亩商住地,起价为8000元/㎡。该地由4个小块组成,容积率2.7,最大可建面积16.5万㎡。

  银十成都土地市场重磅交易将于明天正式落锤。

  来自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公开信息显示,10月19日将有包括新川板块的高新区中和街道劲松社区三、四组地块和秦皇寺中央商务区的天府新区兴隆街道罗家店村一、二、三组,正兴街道凉风顶村五、六组,秦皇寺村五组地块进入招拍挂流程,合计出让面积约392.74亩。

  按照出让要求,高新区中和街道劲松社区三、四组地块将采取“限价竞买+续竞商业物业自持比例+抽签”的方式确定竞得人。也就是说,当地块达到最高限价后,将在现场转为续竞计容商业建筑面积自持比例环节,竞买人每次举牌增加自持计容商业建筑面积的比例为5%。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出让的中和街道劲松社区三、四组地块要求自持计容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为50%,所以,如果现场竞价达到熔断点,那么续竞计容商业建筑面积自持比例环节就在50%的基础之上进行应价。

  不过,根据最新公告显示,原定于2017年10月19日上午10时拍卖出让的天府新区兴隆街道罗家店村一、二、三组,正兴街道凉风顶村五、六组,秦皇寺村五组(天府中心范围内,通州路以西、福州路以东)宗地因故终止出让。

  一号宗地:高新区中和街道劲松社区三、四组

  

  ?地块详情:地处城南大热新川板块,位于天府大道以东、红星路南延线西侧、龙湖九里晴川北侧,地块出让面积93.35亩,由4个小块组成,容积率2.7,最大可建面积16.5万方,规划用地使用性质囊括了二类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兼容二类住宅用地以及商服用地,拍卖起叫价8000元/平。

  ?配建要求:地块三东北侧临街须按规范要求配建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2500平社区图书阅览室一处。

  ?配套设施:场地紧邻地铁一号线广都站,东面为红星路南延线,西面200米便是成都南中轴天府大道,在区位上可以说优势相当强大;教育方面,地块周边有和美幼儿园、优培新怡实验幼儿园、益民学校、成都师范银都紫藤小学、金苹果锦城第一中学等,教育资源丰富;商业设施方面,以社区底商为主,大型商业配套相对欠缺,本次地块的出让正好可以填补这一空白。

  ?市场:土地方面,地块所属的新川板块最近一次土地出让源于今年9月,金隅大成以楼面价12800元/平+无偿移交41%租赁住房为代价成功拍得高新区中和街道观东社区一组、应龙社区七组、新华社区五组地块。可以说,新川板块已经成为众多开发商抢占成都楼市的重要高地。

  新房方面,地块周边在售项目有北大资源颐和翡翠府、长冶南阳御龙府、朗基和今缘、正成南郡、华润时光里、东时乐活公社等项目,区域整体均价在15000元/平左右。

  1号宗地:高新区中和街道劲松社区三、四组

  面积大小:合93.3449亩

  容积率:大于等于62229.95平方米,小于等于165129.53平方米

  其中:地块一:大于等于17742.53平方米,小于等于44356.325平方米(其中可兼容计入容积率的住宅建筑面积小于22178.1625平方米,且小于规划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50%)。

  地块二:大于等于17785.04平方米,小于等于44462.6平方米。

  地块三:大于等于20332.61平方米,小于等于50831.525平方米(其中可兼容计入容积率的住宅建筑面积小于25415.7625平方米,且小于规划计入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50%)。

  地块四:大于等于6369.77平方米,小于等于25479.08平方米。

  规划用地使用性质:地块一、三:商业用地兼容二类住宅用地 (兼容小于50%计容住宅建筑面积);地块二:二类住宅用地(不兼容商业);地块四: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起拍价:8000元/平方米

  2号宗地:天府新区兴隆街道罗家店村一、二、三组,正兴街道凉风顶村五、六组,秦皇寺村五组(天府中心范围内,通州路以西、福州路以东)

  面积大小:合299.3942亩

  容积率:①1号地块不大于44.44万平方米;2号地块不大于8.25万平方米;3号地块不小于2.28万平方米且不大于17.04万平方米;4号地块不小于0.89万平方米且不大于5.15万平方米;5号地块不小于1.82万平方米且不大于7.63万平方米;6号地块不小于1.71万平方米且不大于7.68万平方米;7号地块不小于1.40万平方米且不大于6.27万平方米;8号地块不小于0.88万平方米且不大于2.61万平方米;9号地块不小于1.11万平方米且不大于4.97万平方米;10号地块不小于1.47万平方米且不大于6.16万平方米;11号地块不小于2.16万平方米且不大于9.71万平方米;12号地块不小于2.30万平方米且不大于9.62万平方米。

  规划用地使用性质: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住宅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起拍价:770万元/亩

  因故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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