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关于允许商业和办公用房等存量房改造为租赁住房的通知》。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悉,《通知》提出,武汉部分区域将允许商业和办公存量用房改造为租赁住房。
改造范围包括,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开发区(不包含汉南区)、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西湖区金银湖、金银潭、吴家山片、江夏区纸纺、庙山、大桥、藏龙岛片、长江新城近期起步区、武汉新港空港综合保税区、武汉阳逻经济开发区。
在上述范围内,已建成闲置低效的商业、办公、厂房等非住宅存量房屋,可以改造为租赁住房。
《通知》称,商办用房改为租赁住房,不得改变基地原有建设用地规划性质、房屋类型和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改建项目不得分拆确权、分拆转让、分拆抵押、分割销售、以租代售。改建租赁住房的运营、管理遵照对租赁住房有关管理工作的规定,纳入全市住房租赁管理系统统一监管。
另外,该通知自5月20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健全以市场配置为主、政府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租赁体系,支持住房租赁消费。
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消委”)发布消息称,省消委定于5至7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线下实体店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
4月20日起至7月31日,武汉市场将投放总计23亿元的消费券,其中18亿电商、5亿实体店,以期电商最大程度发挥引流作用,带动实体复苏。
2月25日武汉市已启动市本级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500人(含)以下的91609家企业稳岗返还拨付工作,拨付金额29187.72万元。
《指南》提出:商超还需统计场内人数,高峰时期采用分批进入。顾客在一个购物区域内停留时间尽量不超过 15 分钟。
国务院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国务院已正式批复在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等省市再设立7个新的自贸试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