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首家退市房企诞生 首创置业9月30日撤销上市地位

地产资管界   2021-10-04 10:27
核心提示:9月30日,首创置业发布公告称,无条件撤销其H股在联交所的上市地位,并从当日上午正式撤销。

9月30日,首创置业发布公告称,无条件撤销其H股在联交所的上市地位,并从当日上午正式撤销。与此同时,早前要约人北京首创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起的私有化收购,已经达成所有实施条件,无条件实施合并已经生效。

首创置业是在今年7月9日宣布将以2.8港元/股进行私有化,按照前一天的停牌价格,私有化价格溢价幅度超过60%。

9月30日,首创钜大发布公告称,合并协议项下有关首创置业合并的前提条件及所有条件均已达成,首创置业已向香港联交所申请自愿撤销其H股的上市地位,而港交所已批准该项申请。

退市与合并

今年7月9日晚间,首创置业突然发布公告,向港交所申请自愿撤销H股于港交所的上市地位。据公告,北京首创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首创置业发布联合公告,宣布将要约人首创城市发展及首创置业合并。合并后,首创置业将根据中国公司法及其他适用中国法律被要约人吸收合并。

根据当时的合并协议,要约人首创城市发展将支付的注销价金额如下:

(a)向H股股东以现金支付每股H股2.80港元;(b)向非H股外资股股东(即中国物产和亿华,分别被推定为要约人的一致行动方)以现金支付每股非H股外资股人民币2.334080元(按汇率计算,相当于每股H股的注销价);及(c)向内资股股东(即首创集团)支付每股内资股人民币2.334080元(按汇率计算,相当于每股H股的注销价)。

根据首创置业当时的收盘价1.72港元计算,首创集团私有化溢价达62.79%。

首创置业2003年6月19日在港交所主板上市,今年上半年,首创置业累计实现签约面积约174.3万平方米,签约金额约402.7亿元,同比增长19.5%。

对于退市的原因,首创置业称:融资渠道受限、维持上市地位效益较低。H股退市后,首创置业将成为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有的非上市公司。

一位地产投资人士表示认同,在他看来,近两年首创置业的股票在港交所几乎没有流动性,与其被上市公司的标签束缚,还不如退市。“上市公司关键得有市值,才能完成融资的目的,现在来看哪个都实现不了,所以退市应该是管理层权衡经济效益做出的决定,是有道理的。”

其实在作出退市决定前,首创置业尝试回归A股,但并不顺利。赴港上市后,2004年、2007年、2009年和2016年首创置业都启动了回A计划,却最终因各种原因失败。

背后或是踩线危机

近两年来,中国房地产行业进入深度调控的阶段,随着房企“三道红线”、银行“两道红线”等政策相继落地,如何降杠杆成为众多开发商思考的问题。

从去年全年数据来看,首创置业扣除预收款后资产负债率为74.3%,同比下降1%;净负债率达到124.4%,同比下降35%;现金短债比为1.1,同比上涨0.1。由此看来,首创置业依旧踩中“两道红线”。

为了降低负债,首创置业尝试过多种方式,包括减少拿地、出售资产,甚至在年初将旗下全部奥特莱斯业务转让给首创集团。

拿地方面,上半年首创置业取得上海松江区与青浦区两宗地块,拿地代价为33.7亿元,是去年全年的17.7%,另通过股权收购方式获得浙江桐乡一级开发项目。

截至2021年6月底,该公司土地储备总建筑面积1574.5万平方米,权益总建筑面积1024.3万平方米。

减少对外投资,现金流量则有所增加。期末,首创置业持有货币资金为389.12亿元,较去年末增加17.34亿元。

另外,出售项目股权作为另外一种降债方式,上半年首创置业先后挂牌出售首创阳光房地产46.486%股权及北京同创置地45%股权;奥特莱斯业务也转让给集团。

在此前业绩会上,公司总裁钟北辰曾提到:“将首创钜大资产包出售给首创集团,可以有效盘活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提升资产质量,把回笼资金用于偿还债务,降低杠杆。”

事实上,对于首创置业而言,出售项目股权以及重组奥莱不仅能够减少资金沉淀,同时可以快速实现项目变现。

{{num}} 全部展开
0

好文章,支持一下!

0

好文章,收藏起来!

文章关键词: 退市首创置业房企退市
本文转载来自:地产资管界,不代表赢商网观点,如需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赢商网,电话:020-37128209;邮箱:news@winshang.com
参与评论
未登录
你可能感兴趣
添加到收藏夹
×
×扫描分享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