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深交所发布了《关于对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其森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处分决定》显示,经查明,泰禾集团及相关当事人存在未及时披露下属企业减资事项及其进展、未及时披露项目合作终止事项的违规行为。
2020年12月21日,泰禾集团下属企业嘉兴晟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晟昱”)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同意有限合伙人嘉兴焜昱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焜昱”)对其实缴出资69亿元单独减资。减资完成后,嘉兴晟昱应付嘉兴焜昱69亿元。同日,嘉兴焜昱将其对嘉兴晟昱的69亿元债权转让给中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城建设”)。2020年12月31日,泰禾集团与中城建设、嘉兴晟昱签署三方协议,约定嘉兴晟昱应付中城建设69亿元由泰禾集团向中城建设支付,并与泰禾集团对中城建设的相关债权予以等额抵销63.80亿元。上述减资事项及其进展对泰禾集团资产、负债、权益影响重大,泰禾集团迟至2021年4月30日才首次披露上述减资事项及其进展。
2021年3月31日,泰禾集团披露《关于终止项目合作的公告》,泰禾集团及其子公司与相关方签署关于上海新江湾项目、深圳坪山项目和上海顾村项目合作终止协议,本次终止合作预计产生亏损42,092万元。泰禾集团2020年度报告显示,泰禾集团就终止上海新江湾项目、深圳坪山项目和上海顾村项目合作事项计提5.67亿元损失。根据泰禾集团提供的相关协议,上述项目合作终止协议签署时间为2021年2月8日,泰禾集团未及时披露上述项目合作终止事项。
泰禾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代)黄其森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对泰禾集团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对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代)黄其森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于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10月9日,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就关于万科小股东袁女士、张先生起诉纠纷案举行了庭前会议。于庭中,原被告双方并未表达调解意愿。
泰禾或将迎来破解债务困局的契机。7月31日,泰禾集团发布公告称,万科拟以24.3亿元收购泰禾集团19.9%股权。
本周要闻包括:福州第五座万达广场将落地仓山;泰禾集团高层人数达21位;优衣库三明首店开业等。
中免三季度营收139.73亿,实际经营利润减少43.8%。看似尚可,但在业绩发布后,A股免税龙头两天蒸发近九百亿;期内更有871家基金机构撤退。
未上市的万达商管,上半年以45.42亿元的物管收入排名前五;而其33.56亿元的商管收入则排在首位,更以5420万平米的在管规模一骑绝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