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物云IPO获证监会反馈:需说明多次增资及股权转让行为等

乐居财经   2022-04-25 16:21
核心提示:25日证监会披露对万物云的上市反馈意见指出,公司提交申请前12个月内发生多次增资及股权转让行为,要求说明新股东基本情况、入股原因等。

作者/吴文婷

4月25日消息,中国证监会披露境外上市书面反馈意见公示(4月18日-4月22日),其中包含对万物云空间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物云”)出具的反馈意见。

证监会提出,根据申请材料,公司提交申请前12个月内发生多次增资及股权转让行为,请说明新股东基本情况、入股原因、股权转让或增资的价格及定价依据,新股东与公司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是否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新股东增资款项是否缴纳完毕,公司及下属公司是否对新股东入股提供了财务资助。

此外,还需说明公司搭建多层持股平台的原因,各员工持股平台成立的时间、原因及必要性,各平台内部及各平台之间是否存在利益冲突;附属公司深圳誉鹰和伯恩物业存在仍在审理的股权纠纷,请详细说明该纠纷可能对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是否可能使你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影响本次发行等等。

据乐居财经了解,今年4月1日,万物云在港交所递交了招股书。

招股书显示,2019年-2021年,万物云实现收入分别为139.27亿元、181.45亿元、237.05亿元,年内利润分别为10.4亿元、15.19亿元、17.14亿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其住宅物业服务的地域分布扩展至中国30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的逾120个城市,管理2823个住宅物业,总建筑面积6.6亿平方米;在管住宅及商企物业建筑面积已达约7.85亿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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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万物云万物云上市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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