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百货收上交所通报批评 由于2016-2018年虚增营收

观点网   2022-04-27 09:43
核心提示:4月26日,上交所发出对南宁百货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书,由于公司2016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4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对南宁百货(需求面积:20000-45000平方米)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书。

观点新媒体了解,当事人包括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南宁百货时任总经理兼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覃耀杯,以及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黎军。

决定书表示,2016年10月至2018年3月,南宁百货累计开展海产品贸易43组。其中,30组海产品贸易业务未发生真实商品交易,涉及8家上游供应商及5家下游客户。

南宁百货对上述业务按照真实商品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导致公司2016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包括2016年,确认与虚假海产品贸易业务相关的存货资产1111.57万元,确认营业收入271.14万元;2017年,确认与虚假海产品贸易业务相关的存货、预付款分别为8893.79万元、2750.25万元,确认营业收入6954.17万元;2018年,确认与虚假海产品贸易业务相关的存货、预付款分别为535.89万元、3998.79万元,确认营业收入3436.97万元。

后经更正并追溯调整,南宁百货2016年年度报告中,调减营业收入265.95万元,占更正后金额的0.12%;2017年年度报告中,调减营业收入6,858.70万元,占更正后金额的3.05%;2018年年度报告中,调减营业收入3,376.31万元,占更正后金额的1.61%。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此作出纪律处分决定,宣布对覃耀杯予以通报批评,对黎军予以监管警示。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海证券交易所称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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