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百盛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该公司全资子公司计划租赁江西南昌2.86万平方米的物业用于经营购物中心,租期为20年,租金为25元/平方米/月,折合年租金约为858万元,同时租金每满三年递增5%。
据观点新媒体获悉,董事会欣然宣布,于10月31日,租客(江西百盛购物中心管理有限公司,百盛商业的全资附属公司)与业主(南昌汇信实业有限公司)就物业订立租赁协议。
据此,租客向业主租赁位于中国江西省南昌县迎宾中大道2013号盛汇广场4号楼负一层、一层至四层的物业,总面积为2.86万平方米(待有关监管机构批准后可调整为2.93万平方米,其后租客及业主须就此订立补充协议)。
租客租赁上述物业用于以百盛的商标及商号以及PARKSON的名称及徽标经营购物中心、批发物流、餐饮、影视、娱乐、酒吧及咖啡店、美容美发沙龙、婚礼服务、健身中心、商业活动中心等服务项目、设立办公室、仓库及属于租客业务经营范围内的其他商业项目。
租期自将于物业开设的购物中心的实际开业日期(暂定为2023年10月1日且不迟于2023年10月31日)起计20年,惟物业应由业主于2023年5月31日(不迟于2023年6月15日)或之前交付予租客,否则上述实际开业日期应相应延后。同时,租客将有权于租期内前三年各年的第一至第四个月(共计十二个月)享受免租期。
公告明确,租客每月应付固定租金(含税)为每平方米人民币25元(含物业管理费),并在租期内每满三年递增5%。
倘于物业经营五年后(不包括任何免租期),租客累计连续亏损超过人民币20百万元,租客亦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协议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惟租客应提前45日向业主发出书面通知。
百盛商业表示,该集团多年来一直于中国经营百货店及购物中心,且近期一直于江西省扩展其业务。考虑到南昌县的人口、持续人口增长及尚未形成竞争优势以及物业位于南昌县内便捷且中心的位置,董事会相信,于物业上开发区域性生活社交中心具备市场潜力。此举将可让本集团继续实施策略,拓展零售业务版图及覆盖到不同消费层次的更多顾客,从而赢得更多市场份额。董事会相信,租赁将对本集团的未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同时,百盛商业明确,业主南昌汇信实业有限公司及其最终拥有人为独立于百盛商业及其关连人士的第三方,且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概无关连。业主由香港融信实业有限公司全资拥有,而该公司分别由陈定刚、李蓉及TSUNSONEVCNLimited(由李蓉全资拥有)持有35%、30%及35%。
百盛商业一季度经营收益总额为11.17亿元,同比减少14.3%;录得销售所得款项总额28.96亿元,同比下降13.7%;同店销售同比下降19.1%。
1月3日,百盛商业宣布,委任周嘉为集团署理首席执行官,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同时披露,周嘉的委任并无固定服务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