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商业城:沈阳中院决定公司预重整期间延长三个月

观点网   2023-07-12 17:30

核心提示:2023年4月13日,公司收到沈阳中院《决定书》》【(2023)辽01破申2号】,沈阳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

7月12日,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决定书》,沈阳中院决定公司预重整期间延长三个月。

观点新媒体获悉,于2023 年4月7日,债权人上海佛罗伦思服饰有限公司以商业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沈阳中院申请对商业城进行重整并同时申请对其进行预重整。2023年4月13日,公司收到沈阳中院《决定书》》【(2023)辽01破申2号】,沈阳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

2023年7月12日,公司收到沈阳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3)辽01破申2号之二】,此《决定书》种提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规定,申请上市公司重整的,应当提交上市公司住所地省级人民政府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通报。因相关文件需要逐级报批,预重整期间届满前尚不能完成此项工作,特申请延长预重整期间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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