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商家投诉“聚划算”侵权 双方未谈拢商标转让费

大河报 记者王悦   2015-05-04 09:22
核心提示:王先生是“聚定制”(第35类商品)商标的专用权人,且已获得该商标的注册证。但他发现,阿里巴巴旗下的“聚划算”网站长期使用“聚定制”的字样,从事市场营销业务。王先生认为,此举侵犯了他的商标专用权。

  这几天,为了自己注册的商标遭侵权一事,在郑州做建材生意的王先生,一直在奔走维权。

  原来,王先生是“聚定制”(第35类商品)商标的专用权人,且已获得该商标的注册证。但他发现,阿里巴巴(需求面积:200-400平方米)旗下的“聚划算”网站长期使用“聚定制”的字样,从事市场营销业务。王先生认为,此举侵犯了他的商标专用权。

聚划算

  【事件】商标注册申请比阿里巴巴早4个月

  王先生的老家在河南虞城县,最近5年,他一直在郑州做木地板的生意。

  2013年初,他在经营中发现:很多客户对木地板等建材都有自己的专属需求,便萌生了在自己的商品中使用“聚定制”的概念,依据客户的实际需求量进货、售货,试行后,发现市场效果很好。

  当年的1月8日,他便委托一家商标申请代理公司,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聚定制”(第35类商品)的商标。2014年6月27日,商标局审核通过了他的注册申请,并对外发布了注册公告。

  今年4月26日下午,记者见到了王先生取得的“聚定制”(第35类商品)的商标注册证。上面显示,该商标的有效期为2014年6月28日至2024年6月27日。该商标被核定在第35类商品/服务项目(广告、市场营销等)中使用。

  中国商标网的查询信息显示,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在2013年5月23日也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交了“聚定制”(第35类商品)的商标注册申请,但2014年9月份,该注册申请被驳回复审。

  “阿里巴巴的注册申请,比我晚了4个多月。”王先生说,聚划算在其网页上违规使用聚定制商标从事“市场营销”活动,至今已长达10个月,严重侵犯其商标权。

  【现状】聚划算网页上仍有聚定制栏目

  聚划算,是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团购网站,正式启用时间是2010年9月。

  该网站对外公布的数据称,其帮千万网友节省超过百亿元,确立了国内最大团购网站的地位。

  2013年初,聚划算相关负责人对外称,将推出大规模定制产品平台“聚定制(C2B)”,在家电、家居、旅游、电信等行业发力。随后,聚划算在其主页右侧推出“聚定制”栏目。

  王先生说,多次与对方交涉后,对方在主页上撤去了相关字样,但在聚划算商户中心“商品团”的下方,现在仍可看到有“聚定制”的子栏目。

  今年4月26日下午,记者登录后发现确实如此,且在聚划算网站的压力煲、豆浆机等商品的宣传页面上,也有“聚定制”的字样。

  【交涉】商标转让费,双方未谈拢

  王先生说,发现聚划算擅自使用“聚定制”的商标后,他多次与阿里巴巴集团相关部门进行交涉,该集团一位法务人员与他交涉后说,可花钱把该商标买下来,但最多只能出几万块钱。

  对此价格,王先生不太满意,“我之前申请注册这个商标,还有固定相关证据时做了公证,花了不少钱,几万块钱太低了。”王先生说,他提出要15万元的商标转让费,被对方拒绝。

  记者了解到,我国商标法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在王先生委托律师发给阿里巴巴集团的律师函上,他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阿里巴巴集团撤销其旗下关联公司网站上所有带有“聚定制”字样的商品或宣传页面,保证不再使用“聚定制”商标进行任何广告宣传及市场推广营销活动等。

  4月26日,记者致电阿里巴巴集团,多位工作人员称,聚定制商标纠纷一事,已交由一位姓金的法务工作人员具体处理。

  4月27日,负责处理此事的金姓法务人员说,“之前(聚划算)确实有个独立的频道叫‘聚定制’,不过,从现在的用法来看,(对聚定制名称的使用)比以前已弱化很多了”,定制模式肯定会一直用下去,至于今后用不用“聚定制”的名称,还不确定,如果王先生认为5万元可以转让该商标,那双方就可签订转让协议,如果开价较高,他只能向更高层领导汇报。

  对于王先生维权一事,浙江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名负责人称,需要王先生把相关书面材料寄给该局,然后才能介入处理,若涉及民事赔偿,建议其走司法途径。

  王先生说,他已把相关的文字材料寄给了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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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阿里巴巴聚划算聚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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