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9时,随着上海一中院28号法庭一声“开庭”,外滩百亿地王项目股权转让纠纷进入白热化阶段。这个目前由复星集团与SOHO中国各持50%股权的上海外滩8-1地块,最终会花落谁家,目前还不得而知。而从法庭辩论与庭外采访来看,两大巨头对此“宝地”均表示志在必得。
相关法律专家表示,就此案涉及的纠纷点,最高法院目前还没有相应的司法解释出台。此案必将成为中国商业并购纠纷的又一经典案例,以供未来企业参考:若判SOHO中国胜诉,可能是基于项目公司股权确实未有变化的事实;若最终复星方面胜诉,则有可能是法院支持复星在同等条件下再次选择是否优先购买相关股权。
而外滩8-1地块,这个定位为上海首个“城市国际会客厅”的地标性项目,最终到底由谁来执掌?着实吊足了市场的胃口。
案情
谁动了复星的“奶酪”
“这是什么官司啊,怎么来了这么多人?”一位上海一中院工作人员在走过28号庭时向记者询问。当得知此案四大主体为复星集团、SOHO中国、绿城集团和证大集团后,工作人员惊愕地表示,“这么多大佬啊!”
这场官司好比一出以兄弟反目为主题的香港TVB肥皂剧,包含了众多吸引“票房”的商业元素:楼市调控风暴、大佬断臂求生、充满阴谋与阳谋的商业谈判,以及尚不知鹿死谁手的上海滩商战大戏。
究其来龙去脉,简单地说:2010年,复星集团与证大集团、绿城集团联手开发外滩8-1地块,而随着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深入,证大与绿城皆感资金压力,欲抛售股权套现。作为合作伙伴的复星集团,在合作法理上享有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却意外地被外来的SOHO中国捷足先登。于是,复星集团以优先购买权被侵犯为由将SOHO中国、绿城集团和证大集团告上法庭。
而在昨天的庭审现场,控辩双方花费大量时间来纠缠的问题就是:SOHO中国的购买行为到底有没有触犯复星的优先购买权。
回看事件过程,2010年初,上海证大置业以92.2亿元竞得外滩国际金融中心(8-1)地块,创造了当时的全国地王(以总价计)。但仅凭证大一己之力,显然难以驾驭如此重量级项目。此后,复星集团、证大集团和绿城集团分别以旗下子公司名义合资成立海之门公司,作为实际开发外滩8-1地块的项目公司。根据目前工商登记资料,海之门公司股权结构为:浙江复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50%,证大五道口公司持有25%股权,绿城合升持有10%股权。另外,新华信托持股10%,上海磐石公司持股5%。而新华信托股权为代持,背后实际控制人是证大五道口公司,上海磐石的实际控股人同样为证大五道口公司。据以上关系,证大方面实际持有该地块40%股权。
根据海之门公司相关章程,证大与绿城在项目公司中的所有股权和债权,复星商业作为控股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据绿城集团法律顾问介绍,进入2011年,房地产企业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宏观调控政策,限购限贷、信托叫停等措施使企业销售面临需求下降的压力。而另一边,巨额工程款和到期银行贷款等待支付,很多企业都面临生存大考。为缓解资金压力,证大集团与绿城集团在2011年初决定出售其持有的外滩8-1项目股权。从去年3月至11月,证大集团等与复星集团就复星是否可以回购项目公司股权展开谈判,对复星的优先购买权给予了“十足的尊重”。但两大因素令谈判止步不前:一是复星有意压低报价,且只准备受让其中一部分股权;二是复星表示因为资金有限,需要等处置相关资产后才能调配出资金。
“大家都知道,在股权转让时,所持股权占比越小,(讨价还价的)话语权越少。所以如果复星只购买一部分股权,对剩下的另一部分股权的持有人来说,其实加大了处置难度。因此,证大和绿城协议好,要卖一起卖。”一位接近绿城中国的人士称。
在此背景下,两家出售方与北京SOHO中国达成一致,SOHO中国愿以40亿元的价格受让其相应股权和债权。这一价格在绿城和证大看来,较复星开出的条件更为合理优越。于是,去年12月22日和23日,证大方面向复星发函,希望复星最后做出是否购买的决定。而在报价期内复星没有回应的情况下,证大与绿城在12月29日与SOHO中国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
“我们怎么会不知道复星有优先购买权?SOHO中国既然敢出手付这40亿,一定是深入研究了法律文件的前提下才做的决定。”一位接近SOHO中国的人士称。而SOHO中国选择的规避复星优先购买权的方式就是“买项目公司上一层公司的股权”。
也就是说,SOHO中国买了证大置业持有的证大五道口公司100%股权,买了绿城嘉和持有的绿城合升100%的股权。进而间接控股了海之门项目公司50%股权。到目前为止,海之门工商登记资料没有任何变化。因此在海之门公司的股权层面,复星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并未被直接侵犯”。更重要的是,SOHO中国在短时间内已完成了工商登记资料变更,并支付了几乎全部股权转让款。
这个“奶酪”,动得着实具有技术含量。
预测
复星能否绝地反击
法律人士表示,类似此案中通过购买上层公司股权方式,对下层公司造成实际股权结构的改变,其中产生的税务纠纷、侵权纠纷等如何处理,在中国最高法院层面还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在合同法纠纷的实际操作中,法院一般以“促进交易正常进行”为原则,在公平合理的情况下,尽量维护既成事实的商业交易和商业行为。可能SOHO中国也深知此惯例,才有了后来火速完成交易的动作出现。
不过,如果市场由此判断SOHO中国或将胜诉,那或许为时过早。复星方面代理律师在昨天的庭审上反复强调,无论SOHO中国购买的是哪个层级的公司股权,其在外滩8-1地块上的实际控制力的形成,对复星原本的绝对控股权造成了重大影响,其集团法人利益受到了损害。
一些第三方律师也在采访中表示,如果根据“重实质,轻形式”的判罚惯例,SOHO中国的购买行为确实在实质上对项目公司控股结构带来了改变。“从法律上看,有限公司合作股东最基本的两个前提是‘资和’与‘人和’。‘资和’是指资本方面的合作,‘人和’是指出资人、经营管理者的合作。‘资和’和‘人和’这两个条件哪一个被破坏,都是一个商业纠纷具备了‘可诉’性的条件。SOHO中国购买海之门股东股权的行为,实质上确实会带来项目公司‘人和’条件的改变。”上海海华永泰资深合伙人倪志刚律师告诉记者。因此,复星申诉的优先购买权应该具有法律基础。
基于此,这个看似木已成舟的事实也并非没有改变的可能。法律人士表示,影响法院最终判决结果的,或许是去年12月22日及23日那两份由证大方面发给复星集团的股权转让征询意见函。“按照流程来看,证大书面通知复星股权出让意向,并且提出了由复星集团优先购买的条件和报价。只是,他们给复星留出的时间出了问题。”从12月22日至28日,只有短短一周时间,这对于一个重要收购要约来说,未免过于仓促。一个可能的判决结果是,延长复星履行“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权的期限,即给予其合理的收购报价回应期,价格与SOHO中国目前出价相当。“如果复星也愿意拿40个亿出来,那么这笔股权转让的最终结果不排除发生转变。”倪志刚表示。到那时,复星集团能否真金白银地拿出收购款,将是决定大势的关键因素。
争执
两大集团互不相让
案件最终的审判结果仍扑朔迷离。复星集团与SOHO中国两大集团都寸步不让,且在几个重点环节上,所陈诉的情况截然相反:
复星曾经向SOHO中国索要过5亿元补偿款吗?根据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微博)的介绍,在2011年年中,SOHO中国曾与复星集团屡次接触,表达收购合作意向,复星集团也友好地表示欢迎合作。但在谈判后期,复星集团突然提出要求SOHO中国支付给复星5亿补偿款作为其收购证大与绿城所持项目公司股权的前提条件。对于这一表述,有接近复星的人士坚决否认。“他们能拿出证据吗?”该人士称。
SOHO中国给出的40亿元股权收购价格真的是远高于复星报价吗?复星集团相关人士称,复星连40亿元的数据都没看到过,证大与绿城给复星集团开出的价格直接就是42.5亿元。也就是说,证大反而选择把股权卖给了低价方。但是,市场人士分析,42.5亿即便是证大的报价,复星回复的意向收购价也许低于40亿元。
即便是对证大、绿城在资金链危机时的断臂求生,以及对复星欲低价收购“釜底抽薪”的质疑,复星也表示了高度不认同。“被告屡屡提及2011年是公司生死存亡之际,那么,为什么股权40亿卖给SOHO中国就是生存,卖给复星就是死亡?”“别忘了在2010年的寒冬,复星对证大如何拔刀相助,有义有信。即便在2011年复星也同样遭遇寒冬的时候,我们仍在履行高额的股东资金注入义务。”复星方面律师在法庭上激动地表示。
不过,庭审结束之后,控辩双方对外界的态度明显谨慎了很多。截至昨天发稿前,SOHO中国原本计划给媒体出具的对此案最新进展的看法最终宣告无果;复星集团除了表示尊重法理外,也没有给出有倾向性的说法。而记者从侧面得知,昨天是复星集团成立20周年的日子,其与开庭时间如此巧合,复星方面称这体现了公司绝不干涉司法流程的态度。而从记者在复星集团内刊上获得的信息,复星集团内部对外滩金融中心(即外滩8-1地块)项目宣传有加,将其定位为外滩首个“城市国际会客厅”,对8-1地块“全权掌控”之意昭然若揭。而此前,SOHO中国亦对记者表达其决心,欲拿下该地块全部股权,独家开发。
市场消息称,复星将参拍上海西站旁综合体地块,起始价达到90.98亿,根据规划,地块将打造区域内标杆项目,这会是复星在上海的第二个BFC吗?
执行董事汪群斌获升任为联席董事长,不再担任首席执行官;执行董事陈启宇、徐晓亮均获升任联席首席执行官,不再担任联席总裁。
海通国际发表报告指,SOHO中国昨日股价因有消息指黑石对其私有化一事正陷入停滞阶段而急挫26%。
SOHO中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宣布,阎岩因寻求个人发展而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及总裁的职务,自2018年3月8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