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系旗下六家公司被起诉 6亿融资租赁合同起纠纷

21世纪经济报道   2013-01-22 09:51
核心提示:1月21日,有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海航集团以及其旗下的大新华物流等多家子公司被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融租赁”)起诉至宁波海事法院。

  国开行授信1000亿的余温尚未褪去,海航系却因区区6亿元被诉至公堂。

  1月21日,有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海航集团以及其旗下的大新华物流等多家子公司被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融租赁”)起诉至宁波海事法院。

  这起诉讼已进入程序。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发布的消息显示,“日前,海商庭接办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诉至宁波海事法院的四个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总标的额高达6亿余元。”

  华融租赁已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对海航集团所有的波音飞机、海航大厦在内的巨额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该批案件被告包括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旗下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大新华航运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大新华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海航旅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大新华轮船(烟台)有限公司。

  华融租赁有关负责人21日对本报表示,起诉海航集团及其旗下大新华物流的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一切以法院日后的裁决为准,公司目前对此案不发表任何评论。

  21日晚间,大新华物流对本报回应称,“这是目前行业常见的纠纷,我们已经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协商,问题将得到解决。”

  曾经是亲密无间的重要合作伙伴,现在却不得不对簿公堂。船舶融资租赁是华融租赁主要租赁业务产品之一,迄今已开发的相关租赁业务项目近百个,累计租赁投放金额近40亿元。据华融租赁官方网站介绍,“大新华航运等多家知名航运公司都与我公司有过融资租赁项目合作。”

  船舶融资租赁的一般流程为:租赁公司按租赁方要求向指定的造船厂订造船舶,船舶建成后出租给该航运公司营运。租赁期限内,该公司按月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租赁期满后,该公司根据约定的名义货价向租赁公司购买该散货船,华融租赁再将船只的所有权转移给该航运公司。

  “六亿标的的船舶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应该不是按月支付的租金问题,而是约定的租赁期满后,大新华没有按当初约定的价格向华融租赁购买船舶。”一位金融租赁业内人士称。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12年末,“华融租赁注册资本25亿元,资产总额530.62亿元,净资产54.46亿元,公司成立20多年来累计租赁投资额超千亿元”。

{{num}} 全部展开
0

好文章,支持一下!

0

好文章,收藏起来!

文章关键词: 海航集团合同纠纷
本文转载来自:21世纪经济报道,不代表赢商网观点,如需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赢商网,电话:020-37128209;邮箱:news@winshang.com
参与评论
未登录
你可能感兴趣
添加到收藏夹
×
×扫描分享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