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股份海口地块保证金被没收 致2012年业绩亏损

观点地产 非言   2013-03-07 09:09
核心提示:3月6日,海德股份发布最新公告称,当日收到海口市国土资源局下发的《关于取消国有建设用地挂牌竞得资格决定的函》,决定函称“因公司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与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报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取消公司240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得资格,公司缴交的竞买保证金2138.1万元不予退还。

  3月6日,海德股份发布最新公告称,当日收到海口市国土资源局下发的《关于取消国有建设用地挂牌竞得资格决定的函》,决定函称“因公司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与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海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第五条约定,经报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取消公司240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得资格,公司缴交的竞买保证金2138.1万元不予退还,并限海德股份在收到该决定书之日起30天内向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缴交违约金3028.7万元。

  2011年7月15日,海德股份全资子公司海德置业以1.51亿元的价格成功竞拍取得海口市滨海大道南侧长流起步区2402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竞拍前,公司已向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前按起始价的30%缴付了竞买保证金2138.2万元。公司指出,按照该地块的土地面积13766.67平方米和容积率3.232指标,可建建筑面积为44499平方米,但参照该地块的规划设计指导意见,可建建筑面积仅为35100平方米,两者相差近9400平方米,差距达21%以上,严重影响了该地块的商业开发价值。

  海德股份称,相关责任部门虽对规划指标进行多次修改,但仍未解决问题,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未与海口市国土资源局签署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并通过各种途径向政府有关部门协商,但政府相关部门未做出回复。

  海德股份表示,将根据律师提出的意见,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向海口市人民政府或海南省国土环境资原厅申请行政复议,必要时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全力挽回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对于该事件的影响,海德股份认为,该事项最坏的结果为不退还竟买保证金2138.10万元。海德股份亦在公告中称,将公司2012年度净利润由预盈600万元-900万元修正为预亏1200万元-1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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