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光控股拟售广州海联大厦予平安银行 涉及面积超4万㎡

观点地产网   2013-08-27 08:36
核心提示:8月26日,珠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其非全资附属公司广东海联大厦有限公司8月26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订立买卖框架协议。

  8月26日,珠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其非全资附属公司广东海联大厦有限公司8月26日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订立买卖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广东海联拟向平安银行出售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A2-1地块、名为“海联大厦”的商业大厦的若干总建筑面积约40357平方米的商业单位和193个停车位,出售代价将进一步协商后厘定。

  公告显示,海联大厦仍在兴建中,珠光控股称,将于适当时候取得海联大厦的预售许可证。

  今年4月24日,珠光控股发布公告称,公司拥有80%权益的附属公司广东海联与独立第三方广东粤财信托已订立交易文件,广东海联根据收益权转让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向广东粤财信托出售收益权。

  公告显示,待若干条件达成后,广东海联应以代价15亿元向广东粤财信托于转让期间(即支付首期代价起36个月的期间)转让收益权。代价应以现金支付予广东海联指定的银行帐户及可按广东粤财信托酌情分期支付。于支付首期代价予广东海联当日,收益权应转让予广东粤财信托。

  此外,广东海联同意根据收益权回购协议向广东粤财信托回购收益权,代价包括基本购买价(相等于广东粤财信托向广东海联支付的代价金额)加厘定的溢价。

  同时,广东海联根据物业按揭已就海联项目所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及海联项目在建工程以广东粤财信托为受益人设立一份按揭,作为抵押品之一以担保其履行于收益权回购协议下的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在向广东粤财信托进行借贷的过程中,珠光控股的抵押物是位于珠江新城的海联大厦未来三年的收益权,而这在以前开发商的借贷行为中较为少见。

  据商业地产专业人士向观点地产新媒体解释,这其实就是珠光控股将未来三年的收益或者出售收益进行抵押,是用项目信用做抵押。

  然而,本次抵押的海联大厦之前刚刚由广州规划局通过规划审批,目前尚处于未开发阶段,三年之内肯定是无法出租或者出售的。

  世邦魏理仕广州总经理刘蔚海坦言,用收益权进行抵押,其实说明海联大厦已经找到了未来的买家或者租客,珠光控股就是用这个已经完成的合同向信托公司做信用担保。

  刘蔚海还透露,和珠光控股完成合同、已经看中海联大厦的准业主是整栋交易,其虽未透露交易价格,但也表示和之前业内估计的30亿元水平差不多。

  如今看来,该准业主正是平安银行。

{{num}} 全部展开
0

好文章,支持一下!

0

好文章,收藏起来!

本文转载来自:观点地产网,不代表赢商网观点,如需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赢商网,电话:020-37128209;邮箱:news@winshang.com
参与评论
未登录
你可能感兴趣
添加到收藏夹
×
×扫描分享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