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耀地产多项目停工曝资金链危机 被列入银行系统“黑名单”

一财网   2014-05-07 10:07
核心提示:曾连续三年荣登“中国房地产企业百强”榜单的光耀地产再曝遭遇资金链危机。光耀地产在惠州的多个楼盘项目因资金链问题而逾期无法交房,部分房产已经暗中抵押给工程建筑商和材料供应商,有些物业则被法院查封。

  信贷紧缩下的房地产市场危机四伏,曾连续三年荣登“中国房地产企业百强”榜单的光耀地产再曝遭遇资金链危机。

  5月6日,广东省惠州市多位业主向《第一财经日报》爆料称,光耀地产在惠州的多个楼盘项目因资金链问题而逾期无法交房,部分房产已经暗中抵押给工程建筑商和材料供应商,有些物业则被法院查封。

  多项目逾期未交房遭维权

  根据业主反映,这些楼盘项目涉及荷兰小城、翡俪港、马克住区等,部分楼盘甚至处于持续停工状态。

  有王姓业主称,光耀荷兰小城按要求要于2013年底向业主交付13至18栋,涉及业主近千余户,但时至今日仍未能完工交付。

  从2013年3月开始,荷兰小城业主多次公开维权。4月26日,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发布关于“荷兰小城”业主集体维权诉求情况汇报,13#至18#楼确实存在延期交楼,并要求按购房合同违约条款约定赔偿。

  此外,该项目还存在未达收楼标准却强发收楼通知、强收物业管理费,逾期交楼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配套不能全部兑现等问题。而19#至30#楼能否按购房合同按期交楼仍存在不确定性,“若延期交楼,将按购房合同违约条款约定进行赔偿。”

  值得关注的是,有业主称,因开发商与其他企业的债务纠纷问题,导致该项目的部分已售房屋甚至被法院查封。记者从上述情况汇报中亦发现,这些被法院查封的物业主要是在23#和24#楼,合计共有32套房屋。

  光耀地产遭遇维权的另一项目为光耀翡俪港。该项目所处的上东平片区为豪宅区,坐拥“两江四岸”景观资源,被当地称为“黄金三角”居住板块。

  有业主向本报记者表示:“本来D1、D2栋原定2013年12月30日收楼的,后来又说2014年4月30日收楼,现在已经过了五一假期,却连个电话、信息都没有通知给业主,整个楼盘静悄悄。”

  翡俪港业主向记者提供了光耀地产在今年1月3日发布的《致歉函》,开发商在该函中称,因受异常天气影响,导致施工进展有所迟缓。光耀地产承诺,公司将于2014年4月30日前交付房屋。

  但目前开发商仍未能按期履约。根据业主的说法,年后至今,翡俪港项目工地全面停工,主要是因为由于资金紧张,光耀地产将这个楼盘的部分房子抵押给了工程建筑商和材料供应商。

  光耀地产在惠州的另一艺术居住概念项目马克住区亦遭到维权,原因与上述两个项目类似。业主张女士称,自己在2012年7月马克住区的物业,合同约定的交楼时间为2013年12月30日,但至今仍未交楼。此外,该项目的部分房屋也存在抵押销售情况,从2014年初至今停工状态。

  被列入银行系统“黑名单”

  多个项目逾期未能交房,且处于停工状态,这让光耀地产再次陷入资金链危机的舆论漩涡中,引发业界高度关注。

  光耀地产发端于惠州,此后将总部迁至深圳。光耀地产老板郭耀名为广东汕尾陆丰市人,做事低调。光耀地产也是惠州第一个走出去的本土房企,十年来的扩张速度令业界咋舌,几乎创造了惠州本土成长型房企的神话。

  目前,光耀地产超过六成项目位于惠州,并涉足深圳、东莞、佛山、湛江、汕尾、上海、杭州、北京、天津、临沂、威海等城市。该公司2012年实现销售金额为60亿元,但2013至今的销售数据未予披露。

  不过,种种迹象显示,已经位列中国房企百强的光耀地产,此前的大规模激进扩张正带来一系列发展阵痛,并面临不小的财务压力。

  2014年5月5日,因2013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市公司新都酒店的股票被“*ST”。此前4月25日,证监会向其下发通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新都酒店违规被查,亦让光耀地产违规融资浮出水平,原因是新都酒店在2011年7月曾为其大股东光耀地产的一笔总额为6000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但此事既未经公司决策程序,事后亦未披露,以至遭遇调查。

  根据新都酒店公告,上述担保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是光耀地产在公司及董事会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以其名义为关联方债务做出的担保。

  但这仅仅是冰山一角,光耀地产因资金和财务问题导致信用记录出现多个污点,近年来不断陷入各种债务纠纷和官司之中。

  2014年2月10日,广发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官网发布的信息,天合建筑基金“因项目应收账款的回款速度不如预期”出现兑付危机。根据媒体报道,天合建筑基金的应付账款支付方、借款人、有限合伙管理人、担保方均为光耀地产实际控制人郭耀名的关联公司。

  不仅如此,光耀地产甚至因借贷纠纷而被列入银行“黑名单”。根据当地官方媒体援引法院资料称,2012年3月,光耀集团有限公司向家住揭阳市榕城区的张某借款1.2亿元,期限为3个月,光耀地产、郭耀名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到期后,由于没有按时还款,张某于2012年11月向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被告均未到庭,法院判决生效后也拒不还款。

  该报道称,经查询,揭阳中院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没有足够财产履行还款义务,就通过广东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将光耀地产等三个被执行人失信信息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将其录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黑名单”。

  2013年5月,被执行人光耀集团、光耀地产想扩大经营,向深圳某商业银行申请贷款,却因为有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失信记录而被银行拒绝。

  有意思的是,通过百度搜索“光耀地产”,在网页上出现的第一条信息竟然是光耀地产“由于失信已被列入国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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