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遗产税推出的可能性比较小。
“这个税是不能开征的,无论是想象力有多大,实际设计中遇到的问题特别大。”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郝如玉,在近期的第八届中国解决增长与周期论坛上说。
根据他的分析,遗产税的核心问题是技术上就不能成立。
因为遗产税是对不动产和动产两类财产的税收,不动产非常容易解决,但是动产呢,则存在无法核实的问题。
比如像宝石、字画等动产都是大富豪玩的,一个钻石可能上亿,但是征税时,无法到大富豪家搜身或者翻箱倒柜。而对不动产,比如像住房,工薪阶层最多买一两套房子,如果对不动产征税,对动产不征税,则显得不公平。
据获悉,根据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的要求,全国人大正在制定房产税草案,预计年底有初稿。
同时根据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下一步税收将落实法定原则,即非人大授权就不能征税。
据悉在现行的税制体系中,18个税种中,只有3个税种是全国人大审议立法的,其他15个还都是国务院条例、规定,这15个条例中有4个已经制定了60年。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郝如玉指出,全国人大不能立即收回税收立法的授权。而是要应该制定税收立法的规划,列出税收条例上升为法律的时间表。
同时,在适当时候改革税收授权,逐步由现在的全部授权向部分授权转型,建立国务院立主法国务院制定实施细则的税收立法模式。
“我这样一个建议是个非常温和的方案,既解决了我国税收立法全部授权的缺陷,体现了依法治国的方略,又给政府留下了灵活调整的空间。”他说。
不过,首都经贸大学学术委副主任张连城认为,除了遗产税难以实施外,中国房地产实施征税也存在技术性征收难度,因为中国居民在美国、欧洲有多少房产,也没有人知道,而且价值评估得有相当的力量进行,中国不具备这个条件。此前有说法是,重庆试点房产税后, 地方税务人员花大批的人力进行房地产征税,但是收效不大,2012年,重庆房地产征税1.4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0.5%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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