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平阳新一佳购物中心将停业 购物卡不能退款引纠纷

中国·平阳   2014-09-08 10:27
核心提示:9月1日,平阳新一佳购物中心发布通告称,因经营场地租赁到期决定终止经营,购物卡用户应于2014年10月31日前购物消费。逾期消费的,概不退还。许多用户责问新一佳购物卡只能消费不能退款,是否涉嫌霸王条款。

  9月1日,平阳新一佳购物中心发布通告称,该中心因经营场地租赁到期,决定终止经营。凡持有该中心购物卡的用户,应于2014年10月31日前购物消费。逾期消费的,该中心概不退还。造成不应有损失的,由持卡人自行承担责任。听闻这一消息后,许多用户均反响十分强烈,责问新一佳购物卡只能消费不能退款,是否涉嫌霸王条款。

  记者为此来到新一佳购物中心一探究竟。临近中午,逛超市的人本应不多,但在新一佳购物中心,记者看到的却是多个柜台前排起了长龙,许多顾客推着购物车,车里满满一堆物品。家住昆阳镇汇水河路的杨女士一家正在排队结账,4辆购物车里放了8桶食用油、6瓶大容量酱油,还有几大袋大米,共消费了1308元。杨女士告诉记者,今天手机收到了新一佳发来的短信,称要在10月31日前把卡里的金额消费掉,不然就会作废。“我是不愿意过来买东西的。这是强制消费,但我不买又不行,总不能让卡里的钱浪费掉吧,而且要是不快点来买,想买都没得买了。现在,有些货架上的东西都已没了。”一脸无奈的杨女士告诉记者,她注意到商场的许多商品价格标签都更新了,部分商品价格也有上调。但具体改动多少,她也说不出来。

  同样购买了许多日用品的叶先生也愤懑地向记者表示,之前购买大件商品的时候,超市的工作人员向他推荐了1000块的充值卡,现充可以现用,还可以打九五折,并享受会员价。他当时觉得很划算,就购买了充值卡。没想到没过多久,就从网上了解到新一佳超市要停止营业了。以前购买纸巾时,他发现经常有优惠,现在超市里所有优惠活动都取消了,而且纸巾的价格略有上涨。“当时考虑到新一佳超市生意不错,出于信任才办的卡,没想到现在就关门了,而且临近关门还有涨价的嫌疑。”叶先生说,自己也咨询过12315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两者都说这是霸王条款,是可以退卡的,但一想到要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人一起去新一佳讨公道,叶先生还是觉得太麻烦。和杨女士、叶先生抱有同样想法的其他顾客也希望,新一佳能方便退卡或由接管的超市继续使用这些充值卡。

  针对消费者的种种质疑,记者联系了新一佳的一位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新一佳购物中心已通过报纸、电视、移动公司等多种渠道,发布停止营业的通告,购物卡不能退,但消费者可提出要求。对于需要的东西,新一佳会在能力范围内尽量予以满足,并送货上门。采购的货物也会是高品质的商品,并及时补充货源。针对群众提出的提价行为,该负责人表示,他们并没提价,之前价格低是因为超市搞特价活动,现只是恢复了正常价格。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科有关人员表示,近日已接到不少群众的投诉电话,该科已介入调查,调查结果会及时公布。

  针对新一佳购物中心发布的通告,九州大众律师事务所温正搭律师表示,“购物卡”在法律性质上属于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是消费者预付款项后在发卡企业内凭卡兑付货物或服务的预付凭证。目前,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发行在法律上受《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第9号)约束。根据该办法规定,记名卡不得设置使用有效期,不记名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售卡企业终止兑付未到期单用途卡的,应向持卡人提供免费退卡服务。现新一佳决定限期消费,同意该决定的消费者可自行购物消费。若消费者不同意,因超市方原因导致卡、券不能继续使用的,超市经营者应将卡、券余额退还消费者,否则存在违约行为。

{{num}} 全部展开
0

好文章,支持一下!

0

好文章,收藏起来!

本文转载来自:中国·平阳,不代表赢商网观点,如需转载请联系原作者。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赢商网,电话:020-37128209;邮箱:news@winshang.com
参与评论
未登录
你可能感兴趣
添加到收藏夹
×
×扫描分享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