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业国际2.7亿元透过收购目标公司股份收购土地

茂业国际   2015-03-16 13:46
核心提示:茂业商厦已同意购买,而卖方已同意出售目标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本。目标公司为一家将由卖方成立的公司,供卖方于收购事项完成前注入目标土地。

  董事会欣然宣布,于2015年3月13日,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茂业商厦与卖方(即包头鹿城及包头地产)订立协议,据此茂业商厦已同意购买,而卖方已同意出售目标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本。目标公司为一家将由卖方成立的公司,供卖方于收购事项完成前注入目标土地。此外,茂业商厦及包头鹿城原则上同意成立合营公司,以透过中国政府机关进行的招标、拍卖或挂牌出售程序竞标一幅额外地块(即新土地)。本公司将在成立合营公司时遵守适用的上市规则规定。

  收购事项的代价为人民币270,000,000元,须由茂业商厦以现金支付。

  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于根据上市规则第14.07条有关协议的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故协议项下的交易构成上市规则第十四章下本公司的一项须予披露的交易。根据上市规则,协议项下的交易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获豁免遵守本公司股东批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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