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城投增资3517万收购艺术家园 环湖东路再下一城

腾讯房产刘鑫   2015-07-07 08:59
核心提示:7月6日晚间,云南城投发布公告称,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对云南艺术家园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增资3517万元,增资后,云南城投将持有云南艺术家园公司51%股份。

  7月6日晚间,云南城投发布公告称,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对云南艺术家园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增资3517万元,增资后,云南城投将持有云南艺术家园公司51%股份,并对云南艺术家园公司运作的云南艺术家园区项目进行后续开发与管理。另外,和云南城投一致行动对艺术家园公司实施增资的还有云南文投集团,文投增资1379万元。

   

云南艺术家园区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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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艺术家园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原为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此次云南城投与云南文投集团一致行动对该公司实施增资,实际上就是以增资方式分别收购艺术家园公司51%和20%股权。因此,艺术家园项目也就从此进入云南城投麾下,云南城投再下一城,获得C地块已经取得预售、B、D地块已经取得建设许可的艺术家园控制权。

  艺术家园公司注册资本 2000 万元,目前的股权结构为:自然人胡兆祥、吕燕分别持有艺术家园公司 85%及 15%的股权,艺术家园公司是云南艺术家园区项目的开发建设主体。经协商,云南城投与文投集团(以下合称“增资方”)及自然人胡兆祥、吕燕均同意依据艺术家园公司经审计认定的注册资本 2000 万元为基础,由增资方以现金方式认购艺术家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其中:云南城投出资 35,172,413.8 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35,172,413.8 元(认购价以艺术家园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为依据,且不高于经云南省国资委备案的评估值);文投集团出资 13,793,103.45 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13,793,103.45 元。增资完成后,艺术家园公司股权结构变更为:云南城投持股51%;文投集团持股 20%;自然人胡兆祥、吕燕分别持股 24.65%及 4.35%。

  公告内容显示,艺术家园公司是云南艺术家园区项目(下称“项目”)的开发建设主体。项目位于昆明市官渡区官渡街道办事处龙马社区,环湖东路与珥季路交汇处,距离昆明滇池国际会展中心约2公里。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337.17 亩,总建筑面积约 59.34 万平方米,项目物业现已建成,其中部分物业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达到预售条件,目前已实现部分销售。

  关于增资收购艺术家园项目,公告称艺术家园位于昆明市环湖东路沿线,紧邻昆明滇池国际会展中心,该区域是昆明市未来重点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拥有一定的市场潜力;鉴于目前项目所处片区配套成熟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和完善,公司将充分挖潜不同的销售渠道,并与周边项目形成区域联动,组合销售策略,促进项目快速销售去化。

  从云南城投增资收购艺术家园所表达的初衷,我们可以看出云南城投对于环湖东路三个半岛以及环湖东路沿线的开发图谋。目前,云南城投旗下子公司云南城投置地已将三个半岛多宗商业地块收入囊中,云南城投联合招商地产、中海地产开发的项目招商海公馆和半岛华府已经开始销售。半岛区域内滇池国际会展中心作为云南城投控股股东云南城投集团旗下项目,今年已经举办了南博会;半岛重点配套项目飞虎大道也已通车,以滇池国际会展中心为发动机的环湖东路开发,已经箭在弦上。

  很显然,云南城投早已谙熟环湖东路沿线之于昆明未来主城发展方向的大势,此次拟以增资方式收购半岛区域内的艺术家园,显然是为了加大自身在环湖东路沿线的市场占有率。不仅仅是环湖东路三个半岛,今年3月云南城投旗下新成立的子公司天堂岛置业拿下环湖东路沿线呈贡区域七宗地块,其图谋环湖东路沿线旅游地产规模开发的战略,已经隐隐若现。

  可以预见,云南城投在环湖东路沿线,绝不仅仅限于目前的土地储备和产品布局,随着昆明主城南下的趋势,云南城投将旅游地产的火烧到主城,只是时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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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艺术家园项目地块情况:

  项目原来包含 A、B、C、D 四个地块,其中:A 地块(未含在 337.17 亩范围内)原定用于建设学校,现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安排,项目不再承担学校建设费用,因艺术家园公司已在 A 地块投入约 8300 万元,后续如有其他投资者竞买 A 地块进行学习建设,则由交易对方按照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开展前期投入返还艺术家园公司的工作;

  项目地块不存在土地闲置和延期开发的情形,以下资产已办理抵押:①D 地块(约 108.18亩)已抵押给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担保额度 4 亿元,债务人为重庆中华置业有限公司,目前该笔借款尚未到期,重庆中华置业有限公司在 2015 年 9 月 23 日还款期限内偿还该笔借款后,可解除 D 地块抵押担保;②C 地块(约 125.33 亩)已抵押给招商银行,债务人为文投集团,担保债权 2 亿元人民币;③融智资本通过银行向艺术家园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2.5 亿元,艺术家园公司用 B 地块(约 103.67 亩)提供抵押担保。

  B、D 地块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C 地块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达到预售条件。

  2、公告载交易对方特别承诺

  (1)交易对方保证并承诺截止基准日,除财务报表列示以及交易对方向增资方在《披露表》中所披露的艺术家园公司应付账款(债务)外,艺术家园公司不存在其他或有债务;

  (2)交易对方保证并承诺《包干明细》记载的项目应付未付款项,后续实际需支付不超过 405,896,109.82 元 , 如 艺 术 家 园 公 司 实 际 结 算 发 生 的 款 项 超 过 前 述 确 定 的405,896,109.82 元,交易对方保证超过部分由交易对方自行承担;

  (3)交易对方保证并承诺如果艺术家园公司存在已向增资方披露的应付款(债务)之外的其他债务,均由交易对方自行承担;

  (4)交易对方保证并承诺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前负责收回艺术家园公司对外债权8,100,000 元,如无法收回,则确认相应的坏账损失,该部分损失由交易对方承担;

  (5)交易对方保证并承诺在本协议生效后 2 年内剥离约定的艺术家园公司资产,并收回前期投入 6,425,929.40 元,如剥离工作最终无法完成,相应扣除交易对方于艺术家园公司的应分配利润,款项扣除后剥离资产的权利义务由交易对方享有;

  (6)工商登记变更完成后,各方按本协议相关约定开展移交工作并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交易对方保证并承诺在艺术家园公司的固定资产的盘点中如有实物数少于账面应有数的部分,对盘亏固定资产由交易对方负责赔偿;

  (7)项目物业管理方云南艺术家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称“物管公司”)原为艺术家园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 100 万元,现因物管公司股权已无偿过户至交易对方关联公司名下,交易对方应负责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前退还物管公司注册资本金 100 万元,同时,物管公司对艺术家园公司欠款 8,302,964.85 元,物管公司应于 2016 年 6 月 15 日前返还艺术家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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