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数据误录 莱蒙国际首季销售由盈转亏1978万港元

观点地产   2015-07-22 09:52

核心提示:7月20日,莱蒙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发公告澄清,今年3月底止季度集团录得1977.9万港元亏损,而非早前公告的1.09亿港元盈利。

  7月20日,莱蒙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发公告澄清,今年3月底止季度集团录得1977.9万港元亏损,而非早前公告的1.09亿港元盈利。

  莱蒙国际表示,出现错处的原因是公司不慎地于原应由独立第三方所占出售事项产生的收益计入其他收益净额中,且并没有于截至今年3月底止三个月就该项收益对中国企业所得税作出拨备。

  据公告显示,莱蒙国际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深圳深国投于2015年2月16日表示同意出售(其中包括)7.855%上海枫丹股本权益,而其中约3.0558%上海枫丹股本权益由深圳深国投就其本身作为实益拥有人持有,另约4.7992%上海枫丹股本权益则由深圳深国投就若干独立第三方代为持有。

  但莱蒙国际不慎地于原应由上述独立第三方所占上述出售事项产生的收益计入其他收益净额中,且并无于截至2015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就该项收益对中国企业所得税作出拨备。公司于同期录得亏损约2590万港元,而非首季业绩公告所载的溢利约1.03亿港元。本公司谨此就所产生的任何不便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与此同时,莱蒙国际指出,其他收益╱(亏损)净额由截至2014年3月31日止三个月亏损净额约7130万港元转变为2015年同期收益净额约1.34亿港元。该变动主要归因于截至2015年3月31日止三个月内,出售本集团一半可供出售投资权益及销售水榭春天-深圳六期A-莱蒙领尚可销售建筑面积约769平方米的零售资产分别确认收益净额约1.08亿港元及约3490万港元。

  另外,数据显示,莱蒙国际的净负债比率乃按集团的借贷净额(经扣除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以及受限制及已抵押存款后的借贷总额)除以权益总额计算。净负债比率由2014年12月31日约81.6%上升至2015年3月31日约95.6%,此乃由于集团截至2015年3月31日止三个月清偿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建筑成本及税项,导致营运现金流量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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