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违规资金管控存缺陷 人人乐收证监会下达的责令书

和讯网 庞凌子   2015-08-12 11:46

核心提示:人人乐发布公告称,公司于8月7日收到深圳证监局下达的《关于对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深圳证监局调查,公司在会计核算、业绩预告编制及资金管控方面存在问题。

  8月10日,人人乐发布公告称,公司于8月7日收到深圳证监局下达的《关于对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深圳证监局调查,公司在会计核算、业绩预告编制及资金管控方面存在问题。

  根据《决定》内容,2014年5月,公司西丽人人乐购物广场因水灾造成损失金额952万元,直至2014年4季度才将水灾损失纳入会计核算,存在会计核算不及时的问题。

  其次,公司于2015年1月披露了业绩修正公告,将净利由三季度报预测的亏损2 ~ 2.5 亿元修正为亏损5.5 ~6 亿元,修正幅度和金额较大。

  经深圳证监局检查发现,公司业绩预测相关资料缺失;汇总子公司的盈利预测时,公司未充分考虑部分重要事项的影响,未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的变化分析关闭亏损门店和终止新店开设可能的损失。

  另外,公司的资金管控也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下属子公司迁安购物广场财务经理在 2013 年 6 月至 2015年 1 月期间,挪用公司资金约 3500 万元。检查发现,迁安广场出纳及其他财务人员在已知悉资金支付和财务处理存在明显违规时,未及时报告;公司对迁安购物广场“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预付账款”等会计科目长期存在的异常情形未予以关注并及时跟进形成原因,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深圳证监会表示,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决定向公司下发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公司按照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于2015年8月31日前提交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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