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发文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和回购 推动回购

观点地产网   2015-09-01 10:11
核心提示:在大力推进上市公司兼并重组方面,首先要推进兼并重组市场化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优化审核流程,并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支付工具和融资方式创新,加大金融的支持力度

  8月31日晚间,为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机制,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促进结构调整和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增强国有经济活力,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银监会四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红及回购股份的通知》。

  在大力推进上市公司兼并重组方面,首先要推进兼并重组市场化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优化审核流程,并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支付工具和融资方式创新,加大金融的支持力度。同时鼓励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依托资本市场加强资源整合,调整优化产业布局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而有关部门须对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的监管,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打击和防范兼并重组过程中的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

  至于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应建立健全现金分红制度,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并在章程中明确现金分红相对于股票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的优先顺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同时,鼓励上市公司结合本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盈利水平,增加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的占比,具备分红条件的,鼓励实施中期分红。另外,完善鼓励长期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税收政策,降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成本,提高长期投资收益回报。加大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加强联合执法检查。

  此外,该通知还强调要大力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低于每股净资产,或者市盈率或市净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达到预设幅度的,可以主动回购本公司股份。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发行优先股、债券等多种方式,为回购本公司股份筹集资金。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出现上述情形时,鼓励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结合自身状况,积极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推动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有能力的,可以在资金方面提供必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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