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房产新政 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降至20%

观点地产网   2015-10-27 10:16

核心提示:从10月26日起,调整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0月26日下发《关于调整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的通知》,要求从10月26日起,调整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通知》明确,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文件精神,满足缴存职工的公积金贷款需求。经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的缴存职工,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自住普通商品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精装修房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此次西安调整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是执行“330新政”中关于公积金贷款的新政策。有分析认为,目前西安楼市库存高企,去库存压力较大,此次下调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依旧是救市之举,下调首付比例可以降低市民的购房压力,刺激楼市购买力,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公积金的使用率,会促成更多人在买房时首先考虑使用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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